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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乌托邦和身体的愉悦:“休闲跑热”的多维解读

申亮

申亮. 自治、乌托邦和身体的愉悦:“休闲跑热”的多维解读[J].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 2020, 44(3): 94-94.
引用本文: 申亮. 自治、乌托邦和身体的愉悦:“休闲跑热”的多维解读[J].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 2020, 44(3): 94-94.

自治、乌托邦和身体的愉悦:“休闲跑热”的多维解读

  • 对于练拳自娱的武术人而言,身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即使在公园练拳健身、休闲的普通人,人们总会问及练的是什么拳?跟谁学的?哪门哪派的?对于该问题的回答,涉及武术社会中的单位。李官[1]认为:“单位是中国经济、政治生活的基层组织形式,是一种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李汉林[2]指出:“人们在中国这个社会中说话办事,往往看重的和所需要的是人们在单位中的身份。人们想要表明的社会身份,往往通过单位身份折射出来。”戴国斌[3]认为,门户是武术场域中的基本社会单位。从社会学看,社会身份隐含了社会地位的高低,从而决定了单位成员获得各种机会以及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利益的多寡。对于20世纪80年代全国武术大普查的129个拳种,人们对其数量和内容都有不同的声音。近年来,吉灿忠对河南省地方拳种进行调查后认为,初步认定的拳种有160余种之多。在此背景下,由拳种分化出来的门派、门户则更为繁杂,其类别难以数计。作为门派的下位概念,门户如何从门派中分裂出来并形成自己“另起炉灶”的合法性,新旧门户之间如何处理曾经的师兄弟关系,新门户如何在谱系层面完成自己的历史建构等,亟待研究。

    香店拳为福州市地方拳种,相传为南少林智远和尚传罗汉拳至福州南街庆香林香店,后改名为香店拳,至今已传承了6代。2005年始,在香店拳第6代弟子的努力下,香店拳迅速发展,先后成立各级委员会、俱乐部,并选举出掌门人,出版拳谱,2008年成为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笔者在以香店拳为圆心的考察中发现存在香店拳、儒家拳、农家拳3种拳种,并且房利贵、何国华2个门户之间也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笔者在对香店拳弟子、农家拳现任掌门人房阿俤、儒家拳现任掌门人潘立腾的访谈中发现,这3种拳种存在错综复杂的联系,但他们各自的表述又大相径庭。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传承都涉及了香店拳,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他们都是以香店拳为接引,继而转移重心至农家拳、儒家拳。儒家拳和农家拳有其各自独立的传承谱系,与香店拳传承完全隔离开来,所以就出现了1个单位分化出3个不相关联的独立单位。这3个单位面临如下问题:彼此如何处理曾经的合作关系以及当前的竞争关系,儒家拳和农家拳如何面对武术社会中的身份问题,如何在谱系层面完成自我建构?笔者根据香店拳拳谱《香店拳》及房阿俤、潘立腾提供的资料综合整理了香店拳、儒家拳、农家拳谱系关系(图 1)。

    图  1  香店拳、儒家拳、农家拳谱系关系
    Figure  1.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Xiangdianquan, Rujiaquan and Nongjiaquan

    农家拳掌门人房阿俤提供的资料显示,农家拳又称登云农家拳、农家法、农家功。根据登云村《房氏族谱》记载,乾隆二十八年秋,因泉州南少林寺被清政府烧毁,寺中至善法师逃至福州东门外的登云村,为该村人传授拳术。该拳术后被村人称为登云农家拳,包含扁担功、锄头功、伞法、飞鹤拳、龙桩拳、少林棍术等。目前,农家拳有第8代代表性传人陈乌妹、第9代传承人房利增、第10代传承人房阿俤。因《房氏族谱》的遗失,房阿俤并无充分证据证明农家拳的谱系。

    在香店拳拳谱《香店拳》一书中,房阿俤为第6代弟子,是第5代掌门人房利贵的徒弟。在对香店拳弟子的调查中发现,房阿俤不仅与房利贵同村,而且还是房利贵的5位义子之一,关系非同一般。在访谈中,房阿俤提到自己曾学过香店拳,“我邻居有一个伯伯,叫房利贵,他原来在香店做学徒,他把香店拳学来,然后传下来”(2016年10月17日)。笔者在互联网上对房阿俤的信息进行搜索后发现:从2008年起,房阿俤的名字与香店拳、锄头功、扁担功联系起来;锄头功和扁担功是香店拳的器械套路,源自香店拳宗师房利贵。这说明房阿俤擅长香店拳中的锄头和扁担器械。

    在访谈中,房阿俤很少或不愿提及他的香店拳师承,也不讳言学香店拳于房利贵;但是,近年来房阿俤主打项目是锄头功和扁担功,并逐渐将其与香店拳割裂开来,以2种器械的农具之意开创了农家拳一派。那么,作为农家拳的创意者,房阿俤如何实现农家拳的谱系再造?

    (1) 对过去历史的改造。房阿俤提供的资料显示,南少林至善法师避祸至登云村,从而传下登云农家拳,该拳法包含了扁担功、锄头功、伞法、少林棍术、飞鹤拳、龙桩拳、罗汉拳;但是,这些登云农家拳涵盖的内容几乎雷同于香店拳。

    为了对以上内容负责,房阿俤提供的资料将历史推到了至善法师那里。哈布瓦赫[4]指出:“证明某个人具有贵族身份,需要的事实是,上溯几代,可以找到一位祖先或某个事迹,这个祖先或事迹能够造就出贵族来。”在关于武术拳种起源的神话中,寻找合适的祖先和事迹的案例俯拾皆是,而且多属无从考证之类。在列维-斯特劳斯[5]看来,“神话形式是一种理智的修补术”。所以,房阿俤在无法确定自己的农家拳师父的情况下,几经辗转,在房利贵→陈乌妹→房利增→房阿俤的香店拳谱系和陈乌妹→房利增→房阿俤农家拳谱系中变换,并以智远和尚和至善法师的祖先对等原则再造农家拳始祖。房阿俤的修补术成功地将登云农家拳和锄头功、扁担功紧密地绑定在一起,继而又与他绑定在一起,为他成为农家拳掌门人奠定了基础。

    (2) 对近代记忆的限定。对于年代久远的事件,人们更加关注的是视线中可见的历史,因为,“社会也能将其注意力从时间上远离现在的任何东西上转移开来,并因此将其记忆的领域完全限定在最近的几代中”[4]。在清晰可见的资料中,农家拳仅有陈乌妹(第8代),此前的谱系未知。这一策略显示,农家拳有清晰的传承,并未凭空捏造,即使有人对此提出质疑,但在人物环节上,它与人们的近来记忆完全吻合。哈布瓦赫以家谱的编制为例指出,编制的家谱既要与其他保存的家谱保持一致,又要与本家庭的家谱来源保持一致。所以,这就要求在2个家谱之间截取一段相互重叠的部分作为社会记忆的限制区域,从而转移社会的注意力,达到成为“新贵”的目的。通过以上2种策略,登云农家拳确立了自己的武术社会出身。

    与农家拳的情况类似,儒家拳的出场始终与香店拳纠缠在一起,从媒体的报道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渐进式的出场脉络。

    在2011年的报道中,“潘立腾是国家武术六段,高级武术教练员,同时他也是香店拳民间推广的一名骨干。潘立腾说,他教的这套武术操是把香店拳的部分套路简化到学校教授给小学生”[6]。在该段报道中,尚无出现儒家拳的相关信息。2013年《东南快报》刊登了题为《福州香店拳师傅收了台湾三徒弟》的新闻,现场的横幅中写有“南少林香店拳儒家拳拜师仪式”字样,报道中,儒家拳捆绑在香店拳中出场。在2015年的新闻中,儒家拳彻底脱离了香店拳的光环,“1月17日,‘儒家拳’第5代唯一嫡传弟子、掌门人潘立腾带领弟子在福州文庙为游客展示‘儒家拳’的魅力”[7]

    笔者的假设是:作为小拳种,必须采用大拳种出场的策略,以获取公共资源;但是,无论是否如此,其后遗症在于为儒家拳和香店拳的纷争埋下了伏笔。

    根据潘立腾提供的资料,儒家拳和香店拳本是2个拳种,之所以产生交集乃是其师爷何国华早年分别学拳于香店拳宗师林庆桐和儒家拳宗师陈培官,所以,潘立腾也同时习得2种拳法。《福建武术拳械录》显示,明朝末年,闽越4位儒士在科考未果之下,因壮志未酬而“访遍名山老寺习文演武,习得唐代梨山老母8个女徒弟所传的内家拳,即儒、鱼、牛、狗、猴、鹤、鸡7种拳法中的鸡、狗、鱼、儒4种拳法,从而形成独特的儒士之拳——儒家拳”[8]。该书记载了儒家拳的源流和技法特点,并附有部分儒家拳中的儒、鱼、鸡、狗4种拳法的动作,但是该书的附录显示儒家拳的动作演练者和资料提供者不仅有潘立腾和其师父(何国华门户),还有香店拳弟子(房利贵门户)。在笔者看来,这也在侧面证明了香店拳和儒家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2015年出版的《香店拳》一书中,以房利贵弟子为主要编委成员的编委会主导了被称为拳谱的编纂过程,在林庆桐传下的5位弟子中,仅房利贵和何国华有传人。然而,一众弟子难以确定何国华和房利贵孰为师兄或师弟。在传统宗法结构中“立长”“立嫡”的观念下,师兄意味着师父去世后的尊崇地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师父,所以,潘立腾与其他香店拳弟子因为上代房利贵和何国华的长幼顺序产生了纷争。

    基于房利贵门户弟子传人的一支独大,房利贵被推上了第5代掌门人之位,这一做法引起了何国华门户传人潘立腾的不满。潘立腾认为,所谓第5代掌门人本就是子虚乌有,所以将有5位师兄弟且已经过世的房利贵立为掌门人是一种追授,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在神话学大师坎贝尔看来,人们对神话的关注实际上是对现实人的终极关怀。因为,对上代宗师的神圣光环的确认,意味着下代乃至后世能承袭上代的英雄基因,确立自己的武林贵族血统。

    在访谈中,潘立腾坚持儒家拳有自己的传承和特点,并非是凭空捏造的拳种。在他的努力下,儒家拳已经成功获批市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潘立腾认为,其儒家拳的师父、师爷虽同时习得香店拳和儒家拳,但二者并不能混为一谈,这为其以儒家拳立足于福建武术社会提供了与香店拳平分秋色的契机。房利贵门户的香店拳弟子并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看来,儒家拳是香店拳中“儒法”的别称,或者是将“儒法”改名而来的。潘立腾曾指出房利贵门户香店拳弟子曾与他协商将儒家拳增补为香店拳的内容,潘立腾坚持儒家拳的武林独立身份而未同意。基于香店拳弟子众多,且发展得较早,已于2007年成功申报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先发优势,儒家拳如何才能脱离香店拳的影响而成为独立的门户呢?

    在潘立腾的口述中,何国华出身于福清一家开钱庄的家庭,是一位家底优厚的文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何国华成为福州南街医院骨伤科的一名医生,后来他将香店拳和儒家拳传授给福州第19中学的体育教师涂基清。涂基清为莆田人,在福州第19中学任教期间,担任何国华儿子的体育教师。何国华儿子见自己的体育教师喜爱武术,便介绍他向自己的父亲何国华学习武术。何国华的师父叫陈培官,酷爱武术的何国华偶然在福州遇见他后便与其学习儒家拳。

    为了进一步证明儒家拳的独立身份,潘立腾提供了3点证据:①福州市武术协会在成立10周年时编纂过的一本中英文对照的内部资料,以及“鼓楼地方志”,均记载“儒法亦称儒家拳”;②根据福州市体育志的记载,儒家拳起源于福建南少林,并由南少林和尚传至江西、广东韶关等地;③福州本地曲艺——福州评话讲到福建有7个拳种(儒、鱼、牛、鹤、猴、鸡、犬),相传为梨山老母的8个女徒弟传下来的。在潘立腾看来,福州评话中将儒家拳排名第一至少说明儒家拳的祖辈曾经风光无限,或者儒家拳有一定的历史典故。

    单从谱系上看,儒家拳的传承有一段历史久远的断层,且相关传说多有矛盾之处。如:儒家拳创始于梨山老母的8位女徒弟无名无姓、没有历史区间。继而,明末的4位儒士又从梨山老母8位女徒弟所创拳术中学到了4/7的拳术,中间又插入了起源于清代福建南少林的传说,又有了寺中和尚传拳于各地的典故。这段历史跨越了3个朝代。在笔者看来,传说中的潜在含义在于所有起源身份结合起来涵盖了儒、道、释三大宗教、学说流派,三者之间相辅相成,以“内用黄老,外示儒术”,集合了“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创拳者的人生经历和武学思想:儒家拳是三教融合的产物。“中国传统文化是儒、释、道三家鼎足而立,互融互补的文化”[9]。所以,儒家拳看似毫无联系的3种传说,其暗指的是儒家具有集中华文化之大成的身份。

    儒家拳有迹可循的传承历史仅为近代军阀期间泉州地区某关帝庙的庙祝→陈培官→何国华→涂基清→潘立腾,所以,在公开的资料中,潘立腾被称为儒家拳第5代掌门人。显而易见,潘立腾将泉州关帝庙庙祝作为第1代传人,而没有将儒家拳谱系延伸至更为久远的明末4位无从考证的儒生和无名无姓的梨山老母女弟子。

    如前文所述,农家拳的起源问题存在语焉不详的问题。在笔者对登云村某村民访谈时,该村民说:“农家拳绝对是后来(才有)的”(2016年10月7日)。结合村民的描述和现有资料基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房阿俤学香店拳于同村长辈房利贵;锄头、扁担为香店拳器械;农家拳在登云村的出现晚于香店拳。另一个客观事实是,锄头功和扁担功是在房阿俤的倾力打造下才名声在外的,并继而成为其身份的名片,基于锄头、扁担的农具特征,房阿俤将其改造为农家拳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现实性。

    房阿俤通过改造历史和把握现在这2种策略再造了农家拳的谱系,确立了自己在农家拳谱系中的地位。当然,房阿俤跳出香店拳单位而开拓自己的发展空间的过程并不顺利,他经历了房利贵之子的“背师”指责以及其他师兄弟的冷遇。房利贵门户其他香店拳弟子并未彻底放弃房阿俤的香店拳弟子身份,在2015年出版的拳谱《香店拳》中,房阿俤依然出现在房利贵门户第6代弟子名录中,且年度的宗师纪念大会及其他庆祝活动都会通知房阿俤,房阿俤并未悉数到场,房阿俤自言“有课要上”就没有去。

    对于农家拳的掌门人问题,房阿俤指出在福建省武术协会开会时,没有其他个性鲜明的锄头功和扁担功,“现在农家拳基本就是我了,农家拳掌门人就是我了,没有第2人和第3人”(2016年10月17日)。在媒体的报道中,也直接称房阿俤为登云农家拳掌门人。从另一层面看,房利贵门户其他香店拳弟子对房阿俤的指责在于将其对房利贵亲传弟子身份的改造,增补陈乌妹和房利增两代传承人,并以农家拳取代香店拳的行为。作为门户内部事务,房利贵门户弟子并未将矛盾公开化,香店拳自称是福州武术门派中最团结的组织,这也是他们最引以为傲的,即使在谈到何国华门户时,他们依然称都是为了发展香店拳,“都是相当团结的”。可见,即使门户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合作的基础并未改变。

    潘立腾对儒家拳近代谱系各种证据的罗列,无非是为了证明儒家拳有独立的谱系传承,而非香店拳的分支或内容之一。在上文显示的资料中,儒家拳和香店拳确有历史渊源,且在一段时间内,两者是捆绑在一起的,而且这种捆绑是在香店拳占有优势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何国华门户弟子为了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在隐形的竞争中获得优势,就不得不“另起炉灶”。

    何国华门户弟子不仅兼习香店拳和儒家拳2种拳法,还经常参与房利贵门户弟子举办的各种香店拳活动。2010年,由香店拳第6代掌门人任首任会长的“福建省庆香林香店拳俱乐部”注册成立,房利贵门户其他弟子分别任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之职。何国华门户弟子提议在该俱乐部名下成立一个何国华门户的委员会分支,但最终并未成行,原因在于在俱乐部成立之初,首任会长曾提出最终会将会长之位还于房家子弟,并随后践行了自己的承诺。作为香店拳中兴者的房利贵,其弟子众多,为香店拳的当代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弟子感念师恩,按照宗法血缘关系的权威传递传统,将门户意义上的“会长”禅让于房利贵嫡孙似无不妥。然而,他们或许忘记了,房利贵尚有其他师兄弟的门户弟子在福州传承,这种将香店拳刻下“房家”烙印的做法引起了其他门户成员的异议。

    作为一个门派,香店拳的发展关乎每一个香店拳弟子,无论是房利贵门户还是何国华门户的弟子。在门派内部,2个门户关系的处理和沟通并不十分容易和通畅。上代宗师去世后,留下的很多谜团为2个门户成员各自表意创造了空间。在何国华门户弟子看来,将门派意义的“会长”归还“房家”,意味着香店拳没有了何国华门户的位置。

    随后,潘立腾在福建省、市两级武术管理部门注册了3个民间组织。潘立腾先是在省武术协会注册成立了香店拳委员会,表明了自己的香店拳传人身份,为其在参加武术活动中区别于房利贵门户香店拳提供了生存空间;当然,潘立腾并未忘记自己儒家拳传人的身份,他在福州市武术协会成了儒家拳委员会。如此,何国华门户所习的2种拳术皆有了属于自己的武术社会身份,在名义上可以摆脱对房利贵香店拳门户的依赖。

    潘立腾将工作重心放在了儒家拳的宣传和传承上。在他看来,房利贵门户弟子将香店拳俱乐部还给房家的做法标志着其师爷何国华在香店拳中的尴尬处境,所以,他将何国华的名字放在儒家拳系统中,进而将儒家拳申报了福州市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由于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需要有保护单位,因而,潘立腾在民政局注册了福州市传统武术协会。潘立腾告诉笔者,这样的名称设置是为了将香店拳和儒家拳包含其中,表明他没有忘记香店拳。在他看来,将师父的2门拳术申报2个组织,如同一名优秀学生拥有2个学位证书一般,而且在福州市武术中已有先例。一代武术宗师万籁声先生分别师从刘百川、赵鑫洲、杜心武等武术宗师,并因此传下了自然门、六合门、张三丰原始太极拳等拳术,所以万籁声的徒弟分别将以上3种拳术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获批准。从单位视角看,将何国华门户身份从香店拳单位中剥离开来,以儒家拳身份重新确立新的单位,其首创精神、社会自治权、市场运作机制必将得到体现,也必将创造新的生存空间。

    在2016年的公开报道中,“潘立腾今年52岁,福州本土武术人,是香店拳第7代代表性传承人、儒家拳第5代掌门人”[10]。根据公开的资料和潘立腾的口述,潘立腾为儒家拳第5代掌门人,但是,他认为自己的掌门人并非是自封的,而是何国华门户其他弟子推举的,如此为之,是为显示何国华门户香店拳、儒家拳身份独立于房利贵门户香店拳之外。

    在笔者看来,由于香店拳房利贵门户弟子将房利贵立为香店拳第5代掌门人,为了抗衡香店拳的“房氏”色彩,何国华门户弟子不得不将何国华放在儒家拳谱系中,将潘立腾推举为儒家拳第5代掌门人,变相承认了何国华的第3代掌门人之位,从而将房利贵和何国华这两位香店拳师兄弟同时置于掌门人的对等地位。另外,在潘立腾看来,“我这门虽小,但也是一个门派。我的掌门人只是儒家拳的。掌门人是历史的需求,我对掌门人的理解,他是民间的,是松散的组织。大家都是兴趣爱好,为了这种技艺能够传承下去,拧成一股绳,就是需要一个CEO,你愿意参加就参加。掌门人对推动民间这种技艺的传承有帮助作用,他带领着民间技艺的传承、发展和传播”(2016年10月19日)。

    由此看来,儒家拳的掌门人确立呈现出公、私2种内容。于公,则是门户的发展必须以“头人制度”团结各方力量前行,以传统的、约定俗称的方式树立起儒家拳的旗帜;于私,则是以确立自身谱系中的上代宗师之位而使其荫及后代,从而在与房利贵门户的竞争中处于同一地位。潘立腾虽然于近年重点发展儒家拳,但他并未放弃其香店拳传承人的身份,所以,他公开的身份一直是香店拳第7代传承人,变相承认了房利贵门户弟子主导的香店拳谱系编纂,这一策略也是为了处理与香店拳其他弟子的合作关系。

    戴国斌[11]认为,门户是武术社会中的一个具体的共同体,并指出该共同体就像是一个家,“既是一个技术组织,也是一个社会单位”[12]。这一共同体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虽然,在中国人的心中,始终存在一种累世同居、多代同堂的“大家庭”理想,现实却是费孝通先生指出的“乡土社会中无法避免的是‘细胞分裂’的过程”[13]。“分家”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一直都是家庭结构发展的必然,即子辈家庭从父辈家庭中独立出去的过程和状态,包含了分产和分灶2个内容。在武术社会中,门户分化的“分产”与分灶、分家有着不同的意义和后果。

    首先,武术门户分化的“分产”不同于分家。由于武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用实体资产衡量,所以,武术门户中的分家并不表现着对财产的分割,而是对师父技艺的继承和上代宗师荣耀的承袭,如对民间意义的掌门人和传承人身份的争夺,以及对信物拳谱等的争夺。其次,“分灶”标志着一个独立门户的产生,是家庭的文化再生产,但这种独立具有相对性。费孝通先生指出了这种分家后的本质,“经济上他们变独立了,这就是说,他们各有一份财产,各有一个炉灶。但是,各种社会义务仍然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他们互相帮助,在日常生活中关系比较密切”[14]。武术社会中的门户分化则意味着新门户跳出原有宗法的束缚,但难以跨越传统的师徒伦理;家庭成员常因分产而产生冲突,而门户成员则因分灶而引发龃龉。

    费孝通先生[15]在《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中以家庭的“三角形破裂”比喻分家是自然之果。他认为:“这并不是原有三角形的意外结局,而是构成这三角形的最终目的。三角形的破裂是其功能的完成。”所以,分家作为一种传统社会约定俗成的制度文化,人们不会去问为什么,它在决策意义上不具有任何参考,因为所有家庭皆如此,分家是早晚的事,不分家反而不正常。分家既能调动生产劳动的积极性,又能减少家庭内部矛盾和充分利用姻亲关系的社会资源,“分家是家庭再生产的主要方式”[16]。尽管武术门户的分化与分家有一定的区别,但在本质上有极大的相似性。师父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的做法必然会在徒弟间形成风格迥异的支流,他们的开枝散叶是客观存在和无法避免的,继而,武术门户的分化也是自然和必然的。

    在以模拟宗族形式出现的门户师徒伦理中,徒弟对师父技艺和社会资源的继承反映在徒弟的权利和义务统一的问题上。无论是宗师后裔,还是选举产生的掌门人,他们都有对师父财产(技术、声誉)继承的权利和祭祀的义务,这两者是统一的。一旦有弟子在继承权利之后未完成或尽到应有的义务,则必然要承受这一道德失范的后果。一般而言,对上代宗师的义务包含了生前的赡养和死后的祭祀。

    在香店拳房利贵门户中,我们可以看到因对宗师财产继承和祭祀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不当而产生的门户纠纷。在香店拳房利贵门户中,对房利贵香店拳技艺的继承包含了拳技和香店拳房氏身份的2种继承,实际上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前者仅是后者的附带“产品”。基于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原则,身份继承的重要性决定了弟子对师父技艺身份承认的重要性。武术门户分化的矛盾主要集中在身份继承的认同问题上,弟子对自身技艺身份的否认意味着对原有师承的不承认和改造,必会遭到其师兄弟的集体反对。

    作为一种祖先崇拜事件,香店拳弟子对宗师房利贵的诞辰纪念活动自2005年至今从未间断,每年参会的人数不等。作为房利贵弟子的房阿俤“有时来、有时不来”的态度,引起了其他弟子的不满:继承了师父的技艺和权利但未兑现其作为弟子应尽的祭祀义务。即便如此,在处理香店拳和农家拳的问题上,房利贵门户其他弟子和房阿俤之间依然维持着谨慎的平衡,如在公开的《福建武术拳械录》《香店拳》中,依然将房阿俤明确为房利贵第6代重要弟子。

    赵力涛指出维持宗族机制有2个条件:家族仪式和日常实践。房利贵去世后,香店拳弟子在对其祭祀的仪式中捆绑了其他的日常实践活动,如2015年的“香店拳宗师诞辰115周年暨香店拳拳谱出版发行纪念大会”。从这一会议名称来看,祭祀仪式和拳谱的出版发行作为香店拳共同体的日常实践活动,共同维持了该年度香店拳家族机制的正常运行。在调查中发现,房阿俤并未出席这一香店拳的历史时刻,以锄头功和扁担功而小有名气的他已然以农家拳立身于福建武术社会,对自身香店拳传承身份的消隐和农家拳身份的彰显意味着其对原有身份附属财产的摈弃。对他而言,香店拳的财产应渐行渐远,相关的门户仪式和日常实践尽量不去参与,偶尔的参与不过是维持谨慎的合作关系而已。

    显而易见,无论是儒家拳还是农家拳的出现,香店拳弟子都认为其是对上代宗师身份继承上的彻底否认或者半否认。对于何国华门户的儒家拳问题,房利贵门户弟子仅是劝潘立腾多做香店拳事业,放弃儒家拳,甚至将儒家拳划归为香店拳,作为香店拳的分支,并不真正指责潘立腾,因为他们并非同一门户。与房阿俤不同的是,师承何国华门户的潘立腾依然承认自己的香店拳身份,在公开的文本表述中,香店拳的第7代传人身份一直在儒家拳的传承人之前,甚至承认香店拳房利贵门户所选举的第6代掌门人。只是在香店拳其他弟子看,作为拆门分法的结果,存在竞争关系的儒家拳的出现必然会削弱香店拳的影响力。

    在麻国庆看来,“在分的背后,一个很重要的字就是‘继’。‘继’是中国家庭的一个基本特点,……‘继’在家庭的再生产过程中是关键的一环”[16]。所以,对于新门户的出现,我们如果换一种视角看,或许问题就会易于解决。

    虽然,门户的分化与分裂是一种自然现象,是“树大分支”的结果,但是,原有门户内部的聚合张力并不能在短时间内接受,其向心力和离心力在一段时间内处于胶着状态。在这段时间内,双方的处理方式和接受态度决定了今后门户之间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分化出的门户和原门户之间存在着天然经济合作的优先性,以及在文化仪式上的一致对外原则,所以,不难理解即使香店拳内部各门户之间存在一定的争论,但是在对外宣传中,仍坚持门派“十分和谐”。因为,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仍是一荣俱荣和一损俱损的关系。如潘立腾虽然坚持何国华门户的正统合法性,但仍出席房利贵门户香店拳的各类活动;房利贵门户弟子也承认“他(潘立腾)还是很支持香店拳的”。尽管房利贵门户和何国华门户之间存在一定争论,但在中国文化中一直强调“兄弟如手足”,师兄弟同样如此,作为整体的香店拳分化出房、何2个手足,儒家伦理中的“兄友弟恭”准则规训,为门户分化后师兄弟间的“合”提供了文化基础。所以,在房利贵门户和何国华门户之间,在房利贵门户弟子香店拳、农家拳之间,表现为2种看似矛盾的现象:公开的“合”以及内部的争议;现象上的争论和本质上的“合”。

    (1) 门户分化本身所产生的是门户意义上的分,而在门派意义上又是合。其在横向上血脉相连,在纵向上又树大分支,即分中有“继”也有“合”;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各自为政,为自己的门户谋取利益而奔波,但在门派义务、文化意义以及宗教仪式上的种种约定,又把他们紧密地联合在一起。这种不同层面的分、合构成了中国武术门派的基本运行机制,也直接成就了中国武术的博大精深和万紫千红。

    (2) 对母派而言,分化并非全然的资源分流。戴国斌[17]对门户与门派的关系进行了辩证分析,“一方面,门派是门户的基础,没有武术的门派也就没有武术具体的门户存在;另一方面,门户是门派存在的载体,门派要在门户中诞生,门派的传播要借助门户来实现,门派的发展也要依据门户之‘大本营’和‘根据地’”。门户和母派在文化逻辑上是一种相互依存、互为基础的关系。“‘差异化生产’是自立门户的基础,吃透本门技艺,超越老师才能具备进行‘差异化生产’的资格”[18]。门户的成立必须以创新为第一要义,而非以一己之利的“瞎改”而另起炉灶。不同的是,前者是门户的分化,后者是门户的分裂。对于这2类情况需要分而视之,不可一概而论。在香店拳门派中,争论的焦点在于儒家拳和农家拳是否是香店拳的分支,还是另有源头。对儒家拳和农家拳的现任掌门人而言,他们坚持曾同时分别习得香店拳、儒家拳、农家拳,三者之间不具备师承和技术上的相关性。如:潘立腾指出儒家拳为内家拳,香店拳为刚猛外家拳,二者在习练中可以达到内外互补的效果;房阿俤认为“香店拳有香店拳的师父,农家拳有农家拳的师父,棍术有棍术的师父”(2016年10月17日)。这是门户争端的根本点。

    实际上,对于香店拳弟子而言,尤其是房利贵门户弟子,他们所要坚持的在于无论是儒家拳还是农家拳,就其内容而言,无出香店拳左右。福柯认为,语言是一种没完没了的镜子般的反射游戏,门户的争端同样如此。在笔者看来,在双方均无确凿历史资料证明各自观点的情形之下,追根问底式的溯源问答未必是最佳方案,结果必然是师兄弟间的彻底决裂,对门派而言则是门户破裂且成见犹存。旧有门户应坦然面对新门户的创新和发展,新门户应自觉维护母派的祖传权威,将“树大分支”的谱系和旧门户进行链接,而不是断代和“另起炉灶”。唯有如此,双方才能在“合”的文化基础上拓展出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

    对于门户分支间的纠纷,瞿世镜[19]疾呼:“杨门之再传弟子,务必尊重历史,消除歧见,求同存异,精诚团结,方有可能切磋探讨,继承杨家武艺绝学。……万万不可纠缠于辈分等枝节问题,徒耗时间与精力。”民间武术家之间纯粹为一己之私谋取宗师牌位而另立门户,或者单纯地为小群体利益而“另起炉灶”等引起的内部纷争和消耗对抗不值得提倡,它是武术繁荣发展的毒瘤。“武术在宗族内部、结社组织内部、师徒之间狭小范围和纵向单线的传播,使武术母树伸出根须,互不相连地越伸越远,终于形成众多门派[20]”。葛剑雄[21]在对国家的统一与分裂的讨论中指出:“尽管我们讨论的是昔日的天下,但面向的无疑是未来的世界。”同样,笔者对武术门户分化、分裂问题的讨论,指向的依然是门户在保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张力之下的整体团结、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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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0-03-14
  • 刊出日期:  202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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