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lections on the "Alienation" Phenomenon of Wushu S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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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为基础,分析武术散打运动发展过程中的异化现象,包括竞技过程与运动员相异化、人与人之间关系相异化、运动员与自己习武本质相异化等。认为:传统文化中道德约束软化、对“金牌战略”的过度推崇、武术散打运动竞赛监管体制不健全是异化现象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策略:聚焦“刚健自强、厚德载物”的民族精神,守住中华武术文化的“根”与“魂”;聚焦体教融合,形成“全方位育人”的多维格局;聚焦武术文化的育人作用,塑造运动员的道德意识和完美人格;推进“法治武术”建设,促进武术散打运动高质量发展。以此推动武术对抗性内容的传承、发展,助力传统武术走出困境。
Abstract:Based on the alienation theory of Marxism, the "alienation" phenomenon of Wushu Sanda is analyzed, such as the alienation between the competitive process and athletes, the one between human relations, and between Sanda athletes and their initial motivation for Wushu practice. The major reasons for this phenomenon include the softening of moral restraint in traditional culture, the over-worship for the pursuit of "gold medal" policy as well as the unsound competition regulation system. Solutions are put forward as follows: adhere to the ethnic spirit of "being vigorous, self-improvement and social commitment", and the "root" and "soul" of Chinese Wushu culture; focus on the integration of sport and education to form a multiple dimension of "all-round human cultivation";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educating role of Wushu culture, which helps to shape the athletes' moral awareness and complete personality; promote "Wushu rule by law" construction to improve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Wushu Sanda. The references are provided for the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combative Wushu ev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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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Wushu Sanda /
- alienation /
- Wushu culture /
- cultivation /
- Wushu rule by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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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缘起
武术散打运动是传统中华武术现代转型的产物,因其完全立足于武术的技击实战能力而展开,曾为一度套路化的中华武术发展带来一定的生机与活力,在与其他格斗项目的较量中也为中华武术赢得了赞誉。然而,由于过分看重和追求成为正式奥运会竞赛项目,在运动形式、技术规范、竞赛体制和评判标准的革新中,中华武术被深深地烙上了“西式配方”的印迹,竞技武术散打运动逐步被异化为拳击、摔跤等“搏击范式的竞技场”。众多专家和民间习武者认为,武术散打运动并不能代表中华武术,武术散打运动的异化不仅无法使国内外民众对中华武术形成文化认同,也导致武术文化创意的干涸和思维固化,使武术发展逐渐丧失生存空间。特别是近年来,“唯金牌论”“假打”“暴力血腥”“误判”“暗箱操作”等乱象的出现,致使武术散打运动未能充分展现出“刚健自强、厚德载物”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1],也未能充分发挥出应有的文化教育作用,由此导致社会各界对武术散打运动的质疑之声愈演愈烈。分析武术散打运动异化现象产生的根源,寻找解决之道,以更好地传承、发展武术散打运动,进而推动其他中华武术对抗性项目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当下武术研究的重要任务。
国内学术界将异化理论方法引入武术散打研究较晚,当前研究重点主要涉及武术散打异化现象的形态、武术散打异化现象产生的原因等方面,鲜有研究以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为理论基础,对武术散打运动异化现象的内涵、产生的原因和治理路径进行分析。基于此,本文结合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对武术散打运动发展过程中的异化现象进行分析,探究其产生的根源,提出具体治理路径,从某种意义上拓展该领域的理论研究空间。同时,通过研究还原武术散打运动被异化前最本真的状态,以更好地突出竞技武术散打的民族特色,呈现“刚健自强、厚德载物”等中华传统武术最纯粹的文化属性与精神内涵,使人们更加客观地认识和评价竞技武术散打运动的现代化发展,为推动中华武术对抗性项目的科学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 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概述
异化理论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是整个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基本概念和源泉”[2],是马克思用来分析和批判资本主义的有力理论工具,在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异化理论是马克思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批判资本主义劳动异化”[2]时提出来的。通过研究,马克思发现: 在资本主义雇佣关系下劳动者的生产活动及生产出的产品不仅不属于劳动者本人,反过来还会成为统治劳动者、压迫劳动者的工具。“工人对自己的劳动的产品的关系就是对一个异己的对象的关系。”[3]51由此,马克思从哲学角度阐述了异化的概念,即“主体由于自身矛盾的发展而产生自己的对立面,产生客体,而这个客体又作为一种外在的、异己的力量而凌驾于主体之上,转过来束缚主体、压制主体”[2]。
马克思主要从3个维度对异化理论进行了分析。①劳动者与自己生产的劳动产品之间的异化。马克思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现,实际上工人通过自己劳动生产创造出来的产品与自己是相分离的,不受自己控制而被资本家所占有。“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3]51此时的劳动者就与劳动产品之间相疏离,甚至走向对立,彼此之间也就形成了异化关系。②人与人之间关系相异化。马克思认为,工人与资本家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后,工人已经不是真正、完全意义上的人,而是成为资本家攫取利益的特定的“工具人”。此时工人的劳动产品和劳动过程不属于自己,而属于没有付出相应劳动的资本家,工人能得到的相应回报十分有限。工人付出的劳动与生产的产品越多,资本家获取的利益就越多,反过来成为资本家扩大资本、压榨自己的异己力量,“劳动越有力量,工人越无力,劳动越机巧,工人越愚蠢,越成为自然界的奴隶” [3]53。久而久之,原本应该和谐统一的平等的人际关系失去平衡,工人处于被资本家主导的不公平的弱势地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异化。③人与自己类本质相异化。人的类本质即人类区别于动物的自由自觉的生产劳动。在异化状态下人所进行的劳动是丧失主观能动性、为维持生计而进行的被动式简单性劳动。“异化劳动把自主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手段,也就把人的类生活变成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人的多样性被剥夺,全面自由发展受到限制。
3. 武术散打运动异化现象的具体表现
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对从“物的异化”到“人的异化”进行全面、完整的揭露与剖析,它不仅存在于现实的物质世界,而且也会对人类创造的宗教、哲学、政治、道德、法律等精神创造物的形成产生控制、压迫、奴役等负面效应[3]56。基于此,笔者尝试将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应用于武术散打运动异化现象的解读,将武术散打运动的异化界定为“与武术散打运动最初创立的初衷、本质相背离,甚至走向对立面,失去原有特色与作用的现象”,具体包括武术散打运动竞技过程与运动员相异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异化、武术散打运动员与其习武本质相异化等。
3.1 武术散打运动竞技过程与运动员相异化
武术散打运动竞技过程与运动员相异化是指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武术散打运动之间的关系不协调。武术散打运动本应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手段,人们原本是出于对武术的热爱与兴趣才投身于武术事业,而对武术散打运动的设立、规制和管理的目的在于使其能够在人的理性支配下尽可能为人的发展服务。但由于武术散打运动因功利和工具化产生质变,其比赛逐渐被异化为一种获取实利的手段和工具。为了获得运动成绩和比赛结果带来的金钱或物质利益,人们会根据客观化的武术散打技战术要求去寻找取得胜利的捷径。运动员也会按照达到优异比赛成绩的规定和规则等的捷径进行训练,导致作为对象的武术散打竞赛成为支配运动员的强力。另外,异化的武术散打运动与运动员追求幸福的目标相脱节,脱离正常轨道的武术散打运动会造成运动员身体、精神和生活的多重不幸。在身体上,长期高强度、超负荷的运动训练导致运动员身体形态的某些方面产生变形,出现“O”型腿等;追求“锦标主义”的武术散打运动员在精神上的追求仅是比赛获胜后的荣誉,而这有时仅是“虚荣”,即使是竞技水平一流的运动员想取得比赛胜利也存在“不确定性”,一旦竞赛失利,对运动员的精神打击难以估量。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由于长期从事竞技武术散打训练,部分运动员脱离国民教育,造成文化水平偏低、再就业困难等问题,不少运动员退役后生活面临困境[4]。
综上,在武术散打运动竞技过程与运动员产生异化的情况下,部分运动员逐步沦为追求竞赛胜利的“工具人”,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而是一些无主体意义的符号。部分武术散打运动本身则异化为一种获取实利的手段和工具,成为供人们日常娱乐和消遣的“玩物”。由此,武术散打运动的传播、发展与其本质、初衷发生背离,偏离了武术散打运动的宗旨,无法真正体现中华武术文化真谛——“刚健自强、厚德载物”的文化精神。
3.2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异化
对西方竞技体育的过度模仿与使用过于商业化的竞赛形式,导致武术散打运动与最初创立的初衷、本质相背离,其特有的中华武术特色逐渐丢失,异化为模仿西方竞技体育文化与资本商业化的“牺牲品”[5]。部分运动员沦为争取比赛成绩、政府业绩的“工具人”,获胜者获得的利益超越了人们所能承受的范围,落败者则遭到不公平对待。
相较而言,在传统的“师徒传承”制度背景下,在整个习武过程中,学生除了技艺学习外,更重要的是塑造良好的道德修养,即通过一系列的方法、措施将抽象的道德训条和伦理规范转变为习武者个人的情感体会和价值认知,从而在习武过程中躬身实践。例如,杨炳在《习武序》中提出,师父在传技过程中要求弟子,“务要他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之道”,“务要他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凡学技之士,务要知安详恭敬”等[6];《河北省沧县孟村镇吴氏八极拳术秘诀之谱》(1936年)的“谱规凡例”规定,“为师受徒,须先教以仁义,再教以忠勇”[7]。推而及之,学习、参加武术散打运动的初衷是体悟、了解、传承和弘扬“刚健自强、厚德载物”之中华武术文化精神内涵,是为了进一步提升自己,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教练员的主要任务是向运动员传道、授业、解惑,参加比赛应是检验运动员技艺水平的一个手段。然而,作为一种竞技体育项目,金牌、名利、社会地位会影响教练员、运动员的思绪[8]。武术散打运动竞赛中的奖牌与锦标被赋予过多的“社会价值符号”功能,“社会价值排序”往往“以奖牌、锦标等价值资源为参照”[9]。在“胜者为王,败者寇”的社会心态的重压下,部分运动员成为教练员支配的“工具人”,部分教练员成为政府官员支配的“工具人”,从而导致教练员、运动员、政府官员三者关系产生异化。
3.3 武术散打运动员与自己习武本质相异化
近几十年来,在“唯西方体育马首是瞻”的背景下,国家武术运动主管部门一直以源于西方的竞技体育为参照改革传统武术。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试点的竞技武术散打就完全复制了西方拳击的竞赛形式及装束。在竞赛导向下,武术散打运动完全“西化”。其竞技化过程与商业利益紧密联系,部分运动员被沦为“金牌生产线”上的机器,部分教练员等利益相关者受“金牌至上”目标的支配,将“武术散打运动员锻造成能够产出金牌的机器”[10]。
在这一过程中,运动员的自身活力和主动性被束缚,“夺金”是运动员的最高目标,其他一切行为都必须服从于这一最高目标。在这种环境下,部分利益相关者、教练员、运动员失去了人的“类本质”。金牌和比赛胜利给予利益相关者、教练员和运动员丰厚的物质利益和社会地位,诱使其放弃原本的目标诉求,摆脱关系的亲缘性和价值秩序,遮蔽或夷平善恶、公平与不公、对错等差异,受金牌和货币的控制与驱使。正如马克思在审美批判中所言,被货币拜物教严重污染的主体是“冷酷无情地制造、培养鼓吹竞争、贫困和犯罪,败坏一切社会纲纪,没有廉耻、没有原则、没有实体、心灵空虚的金钱拐卖者”[3]113。部分运动员参加武术散打运动的初衷已不再是为了为国争光、突破自我、体现“刚健自强、厚德载物”的中华优秀文化精神,而被异化为追求比赛胜利、获得利益和自身谋生之手段。此时,为了取胜不惜一切,甚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如服用禁药、“暗箱操作”,由此,运动员与其习武本质产生异化。
4. 武术散打运动异化现象归因分析
4.1 伦理道德约束软化是异化的根本原因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的西方竞技体育商业化起步较早,且发展迅猛,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商业化资本市场,促进了相关商业体育项目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模仿西方竞技体育项目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武术散打运动逐渐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商业化市场经济发展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使武术散打运动摆脱经济发展困境,与现代化社会相适应,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促进了武术散打运动的科学化发展与传播。然而,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言,“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11],资本以获取最大利益为目的,资本与商业化过度渗透到武术散打运动中成为武术散打运动健康稳定发展的桎梏。目前,武术散打运动商业化的根基不稳,发展不够成熟,难以抵挡强大的市场化和商品化资本力量的侵蚀。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实现了经济繁荣,也带动了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的腾飞,然而与之匹配的价值规范尚未完全确立。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思想导致社会道德失范和价值迷失等现象时有发生。社会道德水平的下降及随之出现的社会道德失范现象也不可避免地渗透到武术散打运动中。武术散打中部分利益相关者出于己方利益需求,摒弃武术散打运动应有的道德伦理规范,如部分裁判员在赛场上“误判”“打人情分”“暗箱操作”等异化做法,打破了武术散打运动各群体间原本和谐、平等的关系,极易导致裁判员群体内部、竞技者群体内部、教练员群体内部关系的失衡,也易导致3个群体之间关系的失衡,长此以往甚至会形成不同群体间的对立。此时,作为武术散打运动参与主体的运动员,不可避免地与其习武追求强身健体、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刚健自强、厚德载物”之武术精神的本质产生背离,而被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价值观所奴役的各参与群体道德与初心的缺位,导致人在武术散打运动中产生一定异化。
4.2 对于金牌的过度推崇是异化的外在动因
结合我国“举国体制”的基本国情以及现代文明的框架分析发现,武术散打运动异化产生的外在动因主要是教练员、运动员对于竞赛成绩的过度追求。就“举国体制”的核心议题而言,即在党的领导下,为国家发展需要,由国家统筹配置资源,汇聚“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发展合力,由专门的国家行政部门统一协调领导,选拔并集中优秀运动员进行训练,参加体育竞赛,实现运动竞技水平的快速提高。同时,金牌也逐渐成为政府管理部门“体育政绩”的需求,获得金牌可使运动员名利双收。当金牌和竞赛获胜带来的财富及其符号象征成为“有形的神明”,“被当作某种伟大、美丽、高贵的事物”,则“为了得到这种事物,人们愿意、也值得为它付出大量的劳动和焦虑” [12]。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利己本性使得金钱对人产生了异化作用,人只有使自己的产品和自己的活动处于异己本质的支配之下,使其具有异己本质——金钱的作用,才能够进行实际的生产,创造出更多的所需物品” [8]。当武术散打运动竞赛获胜后的奖励人格化、主体货币化,人就极易陷入“金钱外无意、无情的极度物化的沼泽”中,此时的运动员与武术散打运动之间的主客体关系发生断裂,从而导致“铜臭吞没馨香,金色遮蔽五彩,钱神主宰人心”的情况发生,部分运动员的精神也会由于被比赛结果支配而变得衰颓、坍塌和败坏。
4.3 法律监督体制不健全是异化的重要原因
现阶段竞赛法律体制不健全是导致武术散打运动竞赛过程异化的重要因素。在市场化导向下,竞技武术散打竞赛已然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武术散打运动竞赛被赋予内外双重性价值:内在价值是运动员主体的需要[13],即获得比赛胜利和取得金牌;外在价值是社会、商家或教练员出于各自的需要而赋予的。当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保持一致时,武术散打运动的本质规定性可得以保持和实现;但当社会、商家、教练员等忽视了运动员主体的需要,而将他们各自所需的外在价值强加于运动员主体时[14],武术散打运动的本质属性就会受到损害,从而导致各种异化现象的产生。鉴于当前尚未完善职业武术散打运动竞赛的法律监督管理体制,一些实体性法律难以介入武术散打运动竞赛领域。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运动员、教练员因“假打”“暗箱操作”而受惩罚的成本较低,为部分参赛运动员主体提供了更多投机的机会,进一步导致武术散打运动异化现象的恶化。具体而言:①法律监管机构运行和管理不健全。武术散打运动竞赛的法律监管机构缺乏必要的约束力,直接导致了运动员的自我约束力逐渐消失,异化现象产生。②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存在不明确性。武术散打运动竞赛尚未完成职业化转型,对于运动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性,也缺乏明确、翔实的处理和解决措施,致使“假打”“暗箱操作”等异化现象出现。
5. 武术散打运动异化现象的治理路径
5.1 借鉴先进理念,聚焦民族精神,守住中华武术文化的“根”与“魂”
(1)为了规避武术散打运动的异化现象,更好地推动竞技武术散打运动的发展,可以借鉴、吸收日本武技体育化发展的先进理念。以日本武技的重要代表柔道为例,19世纪末20世纪初,嘉纳治五郎将传统柔术改造为现代柔道的初衷是将其发展为一种育人手段,充分发挥其精神教育价值。然而,柔道于1964年成功进入东京奥运会之后,与所有的竞赛项目一样,也出现了诸如使用兴奋剂、假比赛、贿赂裁判员、不尊重对手等“为了夺取冠军不择手段”的异化现象。针对这些问题,2001年全日本柔道联盟与讲道馆联合发起“柔道文艺复兴”活动,其宗旨是使柔道回归嘉纳治五郎的初衷,即“通过武道来塑造人”“通过柔道来追求理想、友情、敬与爱、挑战的精神”[15]。可见,柔道这一武打技术首先参照西方竞技体育实现了现代转型,同时又根据自身文化特色实现了“由术至道”的提升,成为精神教育的实践途径。这种既学习西方又不盲目照搬的做法很值得武术散打运动学习借鉴。
(2)避免盲目地将西方竞技体育的商业化、资本化发展模式强行“移植”于武术散打运动。武术运动发展虽应与时俱进,但应在守住中华武术“根”与“魂”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应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刚健自强、厚德载物”的精神作为砥砺品格的精神熔炉[16],传承中华武术文化精神,将其作为固本培元、从事武术散打运动技艺修炼的精神动力。①必须明确的是,国家层面设立武术散打运动的初衷是传承中华武术文化,弘扬中华武术文化精神,即使在激烈的武术散打运动比赛中、在资本名利等诱惑下,也应始终不忘初心,保持“刚健自强、厚德载物”的文化品质,坚持“全链条”提质,倡导武术散打运动人才培育的全面化。武术散打运动人才培育要积极拓展培养渠道,搭建人才培育的大平台,建立多元培养模式,围绕“技、身、心”进行全面培养,形成武术散打运动人才培育的正确方向。②武术散打运动员应在比赛这块“磨刀石”上练就铁肩硬骨,在训练中不断完善自身知识体系,夯实基础能力,提升专业技能,保持武术散打运动设立的真正初衷,即强身健体,培育“刚健自强、厚德载物”之民族精神。
5.2 重新定位竞赛价值观,聚焦武术文化的育人作用,塑造运动员的道德意识和完美人格
从表面上看,武术散打运动异化现象是“武术散打运动与最初创立的初衷、本质相背离甚至走向对立面”的人与物之间关系的对立,但究其根源是人与人之间关系、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对立,是人生存与发展的异化,即运动员主体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问题。因此,培育武术散打运动员并重构其价值维度是规避异化最有效的方法。
(1)在国家顶层设计方面,建构合理的奖惩机制,弘扬公正、和谐的武术散打运动价值观,重点宣传德艺双馨的运动员,逐步淡化功利性和目的性较强的以金牌论英雄的风气。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贯穿于武术散打运动竞赛发展的始终,将竞赛成绩、奖励等物性化关怀向人文关怀转变,充分发挥武术文化的育人作用。
(2)通过构建良好的社会道德规范机制,借助社会媒体舆论、公众参与监督等方式,对武术散打运动员的行为、品质进行监督,以此起到对武术散打运动员道德意识的警示作用。同时,对虚假报道、道德立场模糊的现象和报道采取不姑息的态度,在监督和舆论空间中形成坚定有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的道德立场。
(3)坚持育人与育才相统一,抓住育德这个育人根本。“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这是人才与德行培养的辩证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工作的根本标准。”[17]应做到以文化人,以德育人,具体而言,要紧紧抓住教练员队伍这一主力军,以武术训练课程建设为主战场,将课程教学作为主渠道,让所有教练员和训练课程都能承担起育人责任,使训练课程与思政教育同向同行,构建全方位育人大格局[18]。质言之,在武术专业训练中,通过拳种技术的“理”和“法”注入,赋予民族传统体育教育以魂魄,达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19]。武术专业训练的“价值追求不是等而下之的‘末技’”[20],而是为了超越自我,争取优异比赛成绩,为国争光,彰显“刚健自强、厚德载物”的民族精神。为此,急需不断坚定运动员的理想信念,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层递进地推进武术对抗性项目运动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做到将政治认同、国家意识、文化自信、人格养成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1],成为自觉的行为习惯。不断提高武术散打运动员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将他们培养成为既有高超武术技艺,又有高尚品德,还可以担当民族复兴时代重任的人才[22]。
5.3 贯彻新型“举国体制”,聚焦体教融合,形成“全方位育人”多维格局
整个中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大环境的优化是治理武术散打运动异化现象的根本前提。不可否认,“举国体制”人才培养模式创造了中国竞技史的奇迹,优异的奥运比赛成绩也极大地增强了中国人民的文化自信。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举国体制”的具体执行中暴露的偏重竞技成绩而忽略人的全面发展、片面追求金牌而导致运动员道德失范、运动员出路狭隘和竞技人才萎缩等异化问题逐渐显现,也引起国家体育运动管理部门的重视。鉴于此,武术散打运动也应顺应发展趋势,构建“新型举国体制”,大力倡导体教融合,形成多维育人格局。
所谓“新型举国体制”是指竞技体育运动员培养回归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体教融合,依靠教育系统的资源优势,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系统内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实现教育系统上下合力,大力扶持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从而为竞技武术散打运动发展出力的新体制。具体到竞技武术散打,应结合我国竞技武术散打运动发展的实际,通过构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条龙竞技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教育与竞技体育之间的融合,力争将武术散打运动员培养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
①在义务教育阶段只进行业余训练,政府体育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颁布、制定“课余竞技体育训练法”,对小学、初中学生课余训练的时间和训练强度进行规定。可将现有少体校的专业教练员和运动员合并到条件好、有体育特色的中小学,在这些中小学试办“武术特长班”,进行单独管理,规定学习、训练时间。②在高中阶段,可以根据武术散打运动员个人意愿选择进行专业训练或业余训练。除专业的运动技术学校外,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也设立课外俱乐部,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将其作为优秀武术散打运动员的培养基地。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对该阶段专业或“职业”高中运动员进行训练,为其以后的个人发展拓展空间,然后再通过高考,将优秀的高中武术散打运动员招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进行专业培养。③进入大学阶段的高中运动员也必须注重文化知识的学习。对学分设置要有一定要求,达不到一定学分不给予运动员注册,更不允许参加任何级别比赛,以此促进运动员的全面发展。
5.4 国家政策给予支持,聚焦“法治武术”建设,促进武术散打运动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为新时期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同时,也为法治体育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更为惩治与预防武术散打项目异化现象提供了理论指引[23]。国家体育运动管理部门应锚定“重点 ”,找准“难点”,以法治彻底根治武术散打运动异化现象,促进武术散打运动高质量发展,对提升中华武术传播形象、振兴武术产业形成有效约束。
(1)锚定“重点”。推动武术散打运动竞赛管理等有关立法工作,提升基层武术散打运动法治水平。①建立健全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武术散打运动的相关竞赛法律法规体系、规章制度,对违规者进行严厉、公正的法律惩罚,为武术散打运动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②各级基层武术散打运动管理组织仍要发挥“堡垒”作用,将武术散打运动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基层武术运动管理部门与上级组织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工作线,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最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开办“法律大讲堂”[24],提高武术散打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打通基层武术散打运动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提高基层法治水平。
(2)找准“难点”。①强化政府责任,国家政策给予支持,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得到真正的落实。对于武术散打运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假打”“暗箱操作”等异化现象,应通过国家司法介入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维护法律权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培育一批政治水平过硬、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②对于存在明显漏洞和缺陷的武术运动相关法律条款应及时予以修订,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延伸法律覆盖面,推进武术运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化发展,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全方位提升体育法治水平。③认真监督、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真正做到“法治”比赛。定期开展武术散打运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依法行政“利器”的作用,为武术散打运动事业发展保驾护航,为武术散打运动高质量发展打造法治引擎、构筑法治屏障,防范、化解武术散打运动发展进程中的风险。
6. 结束语
文化兴则国运兴,体育强则中国强。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对竞技武术散打运动科学化发展过程中的异化现象进行分析发现,传统文化中道德约束软化、对“举国体制”和“金牌战略”的过度推崇、武术散打运动竞赛监管体制不健全是武术散打运动异化现象产生的原因。对此提出解决策略:①借鉴日本武技发展的先进理念,聚焦“刚健自强、厚德载物”的民族精神,守住中华武术文化的“根”与“魂”;②重新定位竞赛价值观,聚焦武术文化的育人作用,塑造运动员的道德意识和完美人格;③贯彻“新型举国体制”,聚焦体教融合,形成“全方位育人”的多维格局;④国家政策给予支持,推进“法治武术”建设,促进武术散打运动高质量发展。
当今中国已进入一个形势复杂多变、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时代,总结、归纳武术散打运动异化现象的经验与教训,对于在新时代语境中焕发竞技武术散打运动新的生命力、推动武术健康高质量发展、加快体育强国建设、凝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大精神力量有着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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