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heritance Thought of Traditional Wushu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eo-Confucianism in Song and Ming Dynas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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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宋明理学道统论分析传统武术传承思想。其主要内容是仁义为本、德贯始终,厘定统序、标示正宗,以心传心、身体心验,技以承道、技道参融。其形成理路是,厚植传统武术师道尊严,深化传统武术谱系观念,发展传统武术礼制秩序,渗融传统武术义理范畴。其历史影响主要表现为:既培植了行仁由义的德性自觉,也滋生了假借仁义的伪妄现象;既深化了拳种门派的统序意识,也形成了相轻互斥的排他心理;既强化了体认自得的工夫方法,也催生了自以为是的偏蔽己见;既承继了志道精技的文化传统,也养成了离技论道的空谈陋习。辩证扬弃传统武术传承思想,回到其主要形成与发展的历史文化场域进行多维审思,有助于更好地立足根本、返本开新,为优化新时期武术传承发展实践提供经验智慧。Abstract: Based on the theory of Confucian Orthodoxy in Song and Ming dynasties, this paper deeply analyzes the thought of traditional Wushu inheritance, believing that its main content is benevolence and righteousness as the basis, morality as the starting point, the defining order of the system, the marking orthodoxy, the spread of the heart through the heart, the body experience through the heart, the Tao inheritance through skills, and the integration of skills with Tao. Its formation path is to strengthen the absolute authority of teachers in traditional Wushu practitioners and the concept of traditional Wushu pedigree, and to develop the traditional Wushu ritual order and integrate the traditional Wushu doctrine category. Its historical influence is mainly manifested as not only cultivating the virtue consciousness of benevolence, but also breeding the false phenomenon under the guise of benevolence and righteousness. Besides, it not only deepens the sense of order of the Wushu styles, but also leads to the exclusive psychology of mutual exclusion. In addition, it not only strengthens the method of self-recognition, but also produces a biased self-righteousness. Finally, it inherits the cultural tradition of ambition and skill, on the other hand develops the bad habit of empty talk. Therefore, the inheritance thought of traditional Wushu should be sublated in the correct way and returned to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field of its main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which will help provide experience and wisdom for the practice of Wushu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in the new era by standing on the ground, returning to the original and opening up a new le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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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特定的文化传统(或精神)的承传系统可谓之道统[1]。“道统”于唐宋之际形成理论后不断发展,不仅推动了儒学重新占据中国文化主导地位,更推动了理学成为宋、元、明、清时期的官方哲学、正统思想、主流文化,绵延700年之久。在此历史进程中,宋明理学道统论作为维系儒家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正当性、权威性的思想本源[2],对国家政治、社会秩序、日常生活、文化心理等方面均产生了深远影响。
传统武术自宋代开始逐渐走向成熟,其传承与发展浸润于“道统历代遵守,由宋经元、明以至清代,如日中天”[3]的渗透影响中,因而形成焕发道统思维、内蕴道统意涵的传承思想。故此,引入表征中国正统思想与文化传统的道统论,能够对传统武术传承思想进行更为根本、更为内在的学理剖释。回顾近年相关研究:一方面,宋明理学义利观[4]、修养论[5]、知行说[6]等不断被引入传统武术研究产出交叉融合成果,为本文提供思路启示与范式参考;另一方面,传统武术传承思想多散见于武术的哲理学说、文化传续、活态保护、拳种源流、宗派门户、师徒关系等研究成果,在整体上缺乏专门性探讨、系统性研究、深入性阐释。
因此,以宋明理学道统论为研究视域和理论支撑,将其置于传统武术传承思想主要形成与发展的历史文化场域进行多维审思,在理论上可拓展传统武术的思考维度和研究深度,在实践上则可为在传统武术传承过程中因正宗自居、掌门自命、大师自视所导致的乱象,以及传统武术污名化的加剧、公信力的丧失、本真性的质疑等乱局提供一个新的解释空间。
1. 宋明理学道统论的形成与要义
道统是维系道之存在和延续的形式,道则是道统所传授的内容。唐代韩愈在《原道》中首开宋代理学道统论先声,明确提出道统之“道”异于佛老而为儒,道统之“统”即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相传的历史谱系。韩愈以下,经北宋孙复、石介、周敦颐、张载、二程诸儒的提倡宣扬,至南宋朱熹首将“道”“统”二字连用,使道统论完全确立。南宋陆九渊、元代吴澄、明代王阳明等将心学与道统结合,进一步推进了道统论的流传与嬗变。综合各家学说观点,宋明理学道统论具有以下几个要义。
(1)仁义之道。仁与义共同构筑了儒家思想的根基。韩愈以“博爱”“行宜”释仁义,奠定道统之“道”的基本理论内涵—仁义。关此,程朱一派不仅将天下失德乱政之因归于君王背离仁义之果,以凸显仁义在治国理政中的至上性,更强调仁义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性意义。陆王一派则立足于“心”本体,认为人之本心即仁义,以此融通并统一两者的伦理属性和道德意涵。结言之,仁义作为道统之“道”的基本理论内涵,统摄为政、为学、为人诸方面,具有普遍意义和本体依据。
(2)统序之传。作为对历史、社会发展具有指导、规范意义的传统哲学核心范畴,“道”具有一种统序义[7]。自其创辟经代代沿承下来,即谓之“统”;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典范意义的人物,经后人追溯并按某种次序排列,即谓之“序”[8]。宋明诸儒之所以建立由古之圣贤至其自身而止的一贯统序,旨在为各自思想立场奠定与圣人之道相洽互契的权威性,以树立其正统地位。故此,“论道统之所自来,必曰宗于某”(《元好问全集》),深蕴着一种认同意识和正统意识。
(3)心传之说。宋明理学家普遍认为儒家圣人之道的传延方式有二,一是尧、舜、禹式的亲传口授,二是周公之于孔子、孔子之于孟子式的精神传承[9]。关于后者,在儒家圣人之道的传授统序中,圣圣之间或有逾越百年之隔,其所相授之道虽不能口传耳授,但能够以心传心。即“在外古今同理,在内千圣同心”,因心同、理同,故后人可在千载之后,以既同之心,体既同之理[10]。故此,道统之“传”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前后相续或师徒传授,而是超越层面的心灵感悟、心心相传[11]。
(4)载道之文。唐宋之交,骈文复盛,古文衰微,以韩愈为主要倡导者的古文运动排斥片面追求浮艳虚华文风,反斥文辞与治道相脱离,提出“文以明道”的主张。此后,周敦颐基于文道关系的哲学把握提出“文所以载道也”(《通书·文辞》)的经典命题,认为“文辞,艺也”(即形式),“道德,实也”(即内容)。二程继而提出“经所以载道”(《二程集》),推动儒家经典及其学风由五经训诂之学转向四书义理之学。“载道”观念也随之更为广泛地渗透于思想、知识、技艺诸领域。
2. 宋明理学道统论视域下传统武术传承思想的主要内容
宋明理学道统论提出后,逐渐成为一种精神权威和文化力量,其思想要义也伴随儒学重振复兴渗入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道德、文化心理、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并为传统武术所吸纳摄取、承袭相沿,进而形成具有永久性、普遍性的思想内容,集中反映在武术的历史传承实践之中。
2.1 仁义为本,德贯始终
历代儒学复兴的标志无不从重申其核心价值—仁义之道开始[12]。朱熹认为,“仁义只是理,事亲、从兄乃其事之实也”(《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孝悌乃形而上的天理在形而下的社会的现实展开,具有本体依据和价值源头。适用于血缘亲属伦理的孝悌既构成仁义的前提与根基,也意味着其在更广大天下范围内的类推和提升[13]。仁义孝悌逐渐成为中国人辨识德行的重要观念,如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作为一种道德判断深入人心。在传统武术传承过程中,察行观心不离仁义,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以门规立仁义。传统武术各派皆立门规且恪守至今,旨在确立作为应然之“理”的“仁义”的本体地位,与作为实然之“事”的“孝悌”的优先地位,维系以血缘或拟血缘关系为本位的门户传承。例如,“不忠不孝者,不仁不义者”不可授之技艺的规约一仍旧贯,其中所涵具的普遍道德原则与具体道德规范是延续师慈徒孝、兄友弟恭诸人伦关系的基石与起点。各内部成员虽所居之位不同,但依然能够实现和善秩序的安顿与调适,流贯其间的正是仁义所内蕴的既有等差却亦互通的伦理精神。所以,以门规立仁义不仅在于挺立仁义之理高悬于门户之上,也在于使之内化为门户成员的道德底线,并为之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自上而下、自内而外地支撑传统武术的传承发展。
(2)以学礼守仁义。“礼”是仁义之理由应然走向实然的理性秩序。在“礼即理”的终极关切下,敬祖尊师、事亲从兄、应物处事之际合于“礼”是习武者外在社会性仪节和内在自律性信念的理想追求,即“礼”与“仁”所表征的理性自觉与德性完善的统一[14]。“未曾学艺先学礼”的文化传统即旨在引导习武者由“学礼”逐至“守仁”的修为路径,使“仁义”相关价值观念性内容充溢于个体心性之域或内在精神世界,逐渐内化为做人标准。即便今日,某些具体的礼的规范和制度已不再如故,但传统武术传承中关于做人的观念依然历久弥坚,成为习武共同体内部的评价标准,常用这个人“会做人”“做人行”来表达。“学礼守仁以成人”形塑了传统武术传承的伦理共识。
(3)以教化养仁义。儒家道统复兴的最大价值在于教化,即仁义善德之养成。源承孟子关于仁义乃人所固有首善之德的讲论,宋明儒继加阐发并引导至以之为核心的社会教化方向。传统武术道德教化亦以仁义为重,教勉门人弟子“常存仁义之心”(《六合拳谱》),逐渐形成由“一击必杀”到“点到为止”的观念转向与行为文化,即“仁”对于内在克己、治己与外在制人、服人的统御,愈发重视人的生命、关照人的价值、呵护人的尊严。明代毕坤言,“欲习上乘之法,当先存一点救世之心”(《浑元剑经》),将培植济世救人的大仁大义作为教化身心、精进技艺的首要前提,深刻反映了涵养仁义之心、躬行仁义之事先于、高于、超越于拳技本身的内在逻辑。
2.2 厘定统序,标示正宗
道统论的提出与发展激励着宋明儒自觉确立道统谱系,贯通发展脉络。从整体而言,谱系化和脉络化的统序为儒学抵排佛老、争立正统奠定了历史“合法性”与文化“有根性”。在分疏之下,宋明理学内部亦因思想分歧而产生纷争。例如,明代王学崛起与朱学争胜,虽表征为古、新本《大学》经义之辩,但实质仍是道统与正统之争。中国历代政治、伦理、学术无不注重统序,对传统文化结构中诸子系统均产生了渗透性影响。
统序观念显在于传统武术传承实践之中,相关武术典籍多专设章节回溯各家技艺源流。例如,吴殳著《石敬岩枪法记》一篇(收于《手臂录》),详细记载了其授受渊源,并鲜明表达出强烈的统序意识、正统意识和续统意识。①追尊前贤师友,确定其在师承脉络中的地位以周知后人,文中言“欲使刘、王诸师及同学诸友姓名不泯,故作此记”;②标举正统地位,肯认其师所传源自峨眉,并极力将之定于一尊,文中言“不标峨眉为宗极,人亦何由知邪正哉”;③以传续枪学为己任,辨析所学诸技表里精粗以传诸后世,文中言“以壮年所广集,汇为一编,以定其邪正浅深,贻之子孙”。
进一步推迹阐寻传统武术的统序意识、正统意识和续统意识或可追溯至宋代,其时武术派别尚未分化,仍主要以刀、枪、剑、棍等分类方式延传相继。历代继承者基于临阵、练用等多方因素考量,逐渐形成专于某技的正统意识并著述成文。诸如“神刀如意,今古无双”(《万代流传单刀谱》),“枪为诸器之王”(《手臂录》),“剑为兵之祖”(《浑元剑经》),“棍为艺中魁首”(《少林棍法阐宗》)等,鲜明表达出各著者对刀、枪、剑、棍的推崇之义,并以“神”“王”“祖”“首”显彰其正宗地位。及至明清,武术派别林立,大多将其授受渊源附会于古圣、先贤、神异,如少林之于达摩、武当之于三丰、形意之于岳飞,因为唯有确立在“道统”中的地位,才有争立“正宗”的资格。
循迹传统武术各派不同阶段的历史传承,均不乏以“正统自居,正宗自命”或“继师之志,承师之业”者,他们上接下启、续构统序并得到后来者的认取和确证。如张占魁在述源其技时指出,“数百年湮没而未彰。直至清初,经诸冯姬公名际可者,始阐明其术”[15],不仅确认姬际可在形意拳传承中的正统地位,也意在说明自己实继姬氏之学。其中所寓观念延续至今,即以“明其所传,推其所宗”的方式厘定统序,通过确证“师从何人”“谁的弟子”“几代传人”等,厘清师门代际身份的承续关系[16]。于此之中,不仅蕴含着基于统序归属的情感认同,也隐含着对技艺授受正宗与否的关怀。正是历代习武者自觉维系统序和恪守正宗的传承实践,才使传统武术生命既超越于历史之上又落实于历史之中,即缘由道统之所在。
2.3 以心传心,身体心验
在宋明儒看来,超越时空的道统接续何以可能? 唯“心”为能,其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亲传私授,而依赖消解物理时空间距、以心传心的心传。程颢“非传圣人之道,传圣人之心也,非传圣人之心也,传己之心也”(《明道学案》),既肯定圣心与吾心的一致性,也肯定传心之可能性[17]。王阳明亦主张圣凡同心,讲求古圣相传之道须从心上体认。心传与体认成为为学悟道实践中的关键进路。
传统武术传承有着浓厚的“心传”色彩。《石敬岩枪法记》载:“呼德下谓余曰:‘敬岩之技,人无可传,何不著述以垂后。’余曰:‘我法以心传心。’”(《手臂录》)即心作为认知主体本具能动性,在认知活动方面自有其内在动力和潜在功能,且具有超越时空而无所不在、无所不至的特点[18]。因而,在不脱离心的意义之内,前人与后者或隔千百世之上,或离千万里之远,对于技艺、技法的了悟依然能够默识心通。心传以其即世间而超世间的特性贯之于传统武术传承古今,寓有“身在此而心在彼”的思维超越性与互通性。吴殳诠释习枪精义时又言,“见肉贴杆,四字心传也,失此即为伪学”(《手臂录》),此即实践主体所习悟、所经验的枪技秘妙,其纵是前人书写下的“过去”,却仍留驻于“现在”。对于后来学者而言,重要的正是要以此认知“过去”,在复古的历史叙述中关照“现在”。这也是儒家道统的显著特点—前代哲人用文字记述表达自身体验所得,后来学者不仅要通过这些文字而且要通过个人实践来证成这种内在体验[19],以期达到一种古今当下身心协和的不二之境。
关于上述“内在体验”,传统武术传习讲求“先在心,后在身”,由“心知”至“身行”渐磨而进的体认阶序。前人所著拳谱或时人所言窍要“俱是自家经历过来,所以说得亲切”(《传习录》),其并非“死的文字”而是“活的话语”,融贯着“合内外之道”的武术体认结晶。故此,作为一种实行功夫,武术既须从言语文义上体会,亦须着实就身心上体履,力使文字、话语上的“道理”内在化、心灵化[20],即体认根本之处乃是知行合一的。申言之,在典籍、师说与思绎、力行之间,在既往传统与个人境况之间,必然存在一种互为主体的辩证关系。如是,传统武术方有“时时会悟,照谱专心”(《拳经拳法备要》)、“阅练诸法,久久自悟”(《无隐录》)的实践总结,这是对“自得”“体贴”“事上磨”等具有“体认”义的传统治学方法的继承与发展。故此,王芗斋论习拳时指出,“必视此身为大治洪炉,无物不在陶铸体认中”(《习拳述要》),即悉心于技艺与人的生命本体的联结,将看似普通寻常的招式技法融汇于人之性情、筋骨、劲力等的细致且整体的深层体会之中。人作为传统武术传承的根本,其以身体之、以心验之的主动性品格实现了武术从传统到当下、从返本到开新的连接。
2.4 技以承道,技道参融
宋明儒认为经典即圣人之道的显现与传达,并据此形成“经以载道”的认识,贯穿于器、艺、技等知识和思想载体之中。王阳明认为,“艺者······如诵诗、读书、弹琴、习射之类,皆所以调习此心,使之熟于道也”(《传习录》)。“艺”包括文艺、武艺、技艺,皆以“载道”为内涵,以“达道”为究竟[21]。其中关于“道”的概念范畴、精微义理伴随儒家道统的复兴与发展,从道德、道理、道路(方法)等3个向度,深刻启发了宋以后的传统武术传承思想。
(1)道德向度。“人既为万物之灵,必心与道洽”(《浑元剑经》),强调心洽合于道乃“人”的当然之则,内涵着“必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焉”(《中庸章句》)的深刻意蕴。道心即合于道德原则的意识,人心即主以感性欲念的意识。所谓“道心为主,人心听命”,即以道德意识支配人的一切思想和行为,使其情欲之私受到指导和控制[22]。传统武术先哲基于当然之则的自觉把握,就如何操存道心形成独到认识,如将技艺感受内化为喜、怒、忧、思、悲、恐、惊“七情”的体验与控制[23]。毕坤即认为修习武技应“窒欲惩忿,使七情六尘,永息无生,则人心日死······道心日明,以至纯粹,则基乃固矣”(《浑元剑经》),视安宁心绪、涵养道心为习武固基之本,也集中反映了传统武术传承对进德成人文化实践的关照。
(2)道理向度。“世间一切术艺技能,皆有合至道。”(《少林棍法图说》)道即理,以理明技、由技悟道是传统武术传承中的实然现象与应然理想。例如,几乎所有前贤论拳无不以阴阳为纲,而由此统摄的开合、领落、进退诸要点之所以在练用实践中循环往复,皆是“道”使之然,是“道”之所为。“道”是阴阳循环往复的“所以”者[24]。“明阴阳之理”(《拳经拳法备要》),“阴阳最要识透”(《剑经》),皆是依“道”由“理”论拳言术。形意拳“拳术即道理,道理即拳术”即此意,其以“拳之道合于中庸之道”为立论根基,以深契中和之理为准绳,以达致中和之境为圭臬,终而形成“形意拳是个中和之道理”(《拳意述真》)的深刻认识。显然,其已超越拳技理法的经验之域,而升华为大本达道的形上智慧,更是能应用于日常的一番道理。
(3)道路(方法)向度。“总不外乎主敬之心、格物之学,故曰:一贯之道”(《习武序》),主敬、格物作为儒家体道工夫方法亦见于传统武术传习之中。就方法论而言,主敬是诸种工夫方法的依据,即“敬之一字······格物致知,种种功夫皆从此出,方有据依”(《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太极拳“打拳之道,自始至终不外一个‘敬’字”(《陈氏太极拳图说》)。“敬”在则心有主,细磨拳技、穷究拳理方能达致精透。“久敬为主”(《浑元剑经》)、“深心格致”(《形意拳学》)为历代拳家所重。“竭毕世之精神,殚生平之全力”(《袖里金不换》)等精辟论述虽未提及“敬”字,但于“敬”的脉络下考察,主敬、穷理、格物、致知之工一以贯之,此即习武过程中的“一贯之道”,体现了独具传统武术特色的体道方法,亦由此实现武术之道的承传。
3. 宋明理学道统论视域下传统武术传承思想的形成理路
宋以降,儒家道统理论的持续建构推动复兴师道、私家修谱、礼教实践、书院讲学等历史活动应时而起,在尊师重道、敦亲睦族、导德齐礼、读书治学等方面起到了社会教化作用,也因此促进了传统武术师道尊严的厚植、谱系观念的深化、礼制秩序的发展、义理范畴的渗融,对传统武术传承思想的形成产生决定性影响。
3.1 厚植传统武术师道尊严
师即道的承担者;道即师的存在理由与精神归宿[25]。两者统合方能体现道统,传续道统即为师道。宋儒“以师道自居”的责任担当和“以师道明正学”的学术追求引领师道复兴运动[26]。借由经筵讲席等制度形式,师儒及其所代表的道统的正统性与权威性重新确立。在师道复兴与道统复倡的共时性进程中,“立师道”“尊师道”厚植于以师徒为主体、致力于知识与技能授受传承的各个领域。
“师道立,则善人多,善人多,则朝廷正而天下治矣”(《宋元学案》),言明确立师道在教化治道中的深层功用,对社会正气的形塑具有显在意义,因而影响深远。即便在军队训练中,树立师道尊严也是训兵练技的大前提。明代戚继光指出,“师道立而善人多······师道不立,则言不信,教之不遵,学之不习,习而不悦,师道废而教无成矣”(《练兵实纪》),明确树立“师”在“兵卒之间即师父之尊”的地位和观念,饱含着通过树立师道尊严,激励士兵人心向善,习得实艺卫国安邦的情怀深意。对于师道尊严的尤重讲求也伴随军事武艺向民间武术的转型发展而得到沉淀与传续,进一步树牢了传统武术尊师重道的价值观念。同时,在宋明民间社会,作为中国人精神寄托和心灵安顿之处的“天、地、君、亲、师”的话语表达和伦理序列日益根深蒂固[27],甚至认为“师”可以统承“天、地、君、亲”四者,足见中国社会对“师道”的重视程度。钱穆[28]言:“尊师重道,乃中国文化传统中一特有精神。”传统武术传承在很大程度上以此精神为中心维系,姑不论其在情感教化等方面的独到价值,仅就技艺传承而言即直接关乎真招实技的授受。始创于明末清初的梅花拳鲜明表达了这一普遍共识,“盖奇着妙法,何师无之,皆因弟子轻薄不知尊师重道,大不可受,故秘而弗传”(《习武序》)。可以说,传统武术各派对于师道尊严的尊崇与谨守是其千百年来“上承往世,下启后代”的本质意蕴。
3.2 深化传统武术谱系观念
“有意三代之治”的宋明儒视宗族再造为社会治乱之本。如北宋张载认为宗族相承本即“天理”,旁支昌盛不能脱离宗主而忘本[29],“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世族与立宗子法”(《经学理窟》),强调“明谱系”对维系血缘宗法乃至收摄天下人心的功用。凭借理学官学地位的确立,修谱之风极盛,遍及各家、各族,往往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续修[30],以使内部成员间的血统伦常之情在联宗续谱中得到融合深化。在以血缘、伦理、信仰为特征的宗族成为宋以降中国社会基本单位[31]的历史进程中,修编族谱、家谱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与维系作用。
宋以降,以家族为中心的宗族成为传统武术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土壤。作为宗族治理的重要思想工具,族谱、家谱不可避免地为传统武术所吸纳借鉴,谱系观念得到不断深化。传统武术诸拳种流派普遍记载有根植于历史记忆与认同,且表征某种同源性、连续性的谱系序列。例如,咏春白鹤拳于“清康熙年间始教传吴、王、林、蔡、乐、许、苏、周、康、张、辜、李、白······诸姓门徒廿八人”(《五门七穴》),脉络井然有序。当然,族谱家谱的作用不止于此,更在于“每于宗谱······知其分之殊,固不能无亲疏之别,知其理之一,则不可忘敦睦之义”(《跋董氏族谱遗迹》),将族谱、家谱之用归于明辨亲疏、敦亲睦族,突出其道德教化和社会治理功能。传统武术对于师门谱系之见承袭先哲之思,如戴氏心意门言:“门无谱难知亲疏远近之分······故将先人排辈之字依次注明,俾某公、某氏、某支了如指掌,爱敬自生,一体同宗之事宜,照垂万世。”[32]以此敦促后人敬其宗祖、睦其枝派,接续不断之义。进一步而言,在以“宗”—“门”—“家”—“派”—“氏”为主要形式的传统武术传承中,形同宗族的内部成员不仅追问所习技艺渊源,也追问自身之“在”的意义[33]。根植于“亲亲”之义的谱系观念以及传承谱系本身,使人人明其统绪、知其来处、晓其伦份,此种本根关联具有高度内聚凝结效应,是传统武术传承发展的重要内在动力。
3.3 发展传统武术礼制秩序
重继儒家道统的重要实践途径之一是“礼”。循“礼”生活,不但教化人、建构人,也教化和建构着人所置身其中的生活世界[34],旨在重建以儒家伦理规范和道德原则为主导的人间生活秩序。宋明儒通过家礼、乡约、族规等礼教实践,推动“礼”发展成为道德标准、教化手段、是非准则,具有法规功能和亲和作用[35],对宋元明清社会的伦理敦化、秩序维系、民风涵育产生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
传统武术成熟于程朱理学居于官方意识形态的明清两代,关于“礼”的思想论说下沉至民间社会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实践,既指向理性秩序,也兼及情感凝聚。如“视听言动,非理不为,即是礼,礼即是理也”(《河南程氏遗书》)。传统武术汲取这一义理观念,认为行事合“礼”乃习武者为人之“理”。形意拳讲求“行事要端正、处直、无私,凡非礼者勿视,非礼者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以上诸端如一有违者,许老师与父同教”(《六合形意拳谱》),不仅强调所行诸事须一依于礼,也表达出“礼”所蕴含的伦理原则—“许老师与父同教”。在传统武术传承中,师徒关系被视为同于君臣父子的重要人伦之一。“师”具有与“父”同等的道德地位及约束力,是“徒”内在情感信念与外在行为方式之伦理控制的重要环节。在理学家看来,“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礼之本也”(《周易程氏传》)。传统武术取径于“礼”以维系传承秩序的本质即对于“名分之守,爱敬之实”的依循。传统武术门内诸个体均须在“尊卑之义”的恪守中安伦尽份。如形意拳要求“拜师之后,师徒如父子,师兄弟如亲兄弟,分大,分小,分长,分幼。多日不见,见面行礼,长辈者三顿首,平辈者一顿首,此是真传也”(《六合形意拳谱》)。正是对“长幼有序”之辈分和“上下有等”之名分的尤重讲求,才为传统武术的延传相续提供群体性保障。
3.4 渗融传统武术义理范畴
儒家道统的复兴与发展须臾离不开中国历史上独具特色的文化教育组织—书院,其萌芽、肇始于唐,定型、兴盛于宋,普及于明清。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居于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理学在向社会各阶层尤其士人阶层及民间社会传播渗透过程中,书院的作用难以替代,进而塑造着社会成员的共同价值观念,影响着整个社会习俗乃至整个社会风气[36]。宋明理学的义理范畴也随之辐射到不同社会群体,传播到不同社会阶层,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传统社会诸工百技的发展。
书院讲学内容对习武者文化心理产生重大影响。经理学家表彰与推崇,《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作为书院讲学的重要经典,属官定科举教材,士人必读书目,逐渐发展成为全社会共同的思想基础。明代将领俞大猷将棍术研习比拟为《四书》研阅,“用棍如读《四书》,钩、刀、枪、钯,如各学一经。《四书》既明,《六经》之理亦明矣”(《剑经》),足见儒家经典对习武者的思维渗透之深。在书院讲学中,理学家借由阐发学术思想中天理人欲、理一分殊、天命之性等义理范畴,启发引导习武者从更深层次认识技理技法。如“法虽万殊同一理”(《永春白鹤拳谱》),“心一思念,纯是天理,身一动作,皆是天道”(《八卦拳学》),“在天曰命,在人曰性,在物曰理,在技曰内家拳术”(《太极拳学》)等,凸显了宋明理学的义理智慧和思想特质。与之相应,理学家所提倡的居敬持志、知行合一、变化气质等携载着理学义理内涵的教学方法论和工夫修身论也在不断强调向人伦日用的回归中被传统武术所吸收借鉴。如“久敬为主,不可稍涉怠志”(《浑元剑经》),“身体力行,知行合一”(《形意拳学》),“形意拳之道无他,不过变化人之气质”(《拳意述真》)等,在升华传统武术练用方法的同时,也使相关义理内涵更为内在地蕴于习武者身体之中,从而开辟一条既合乎也迥异于儒家育人之道的蹊径。
4. 宋明理学道统论对传统武术传承思想的历史影响
道统论在历史嬗变过程中无疑有其进步与局限、积极与消极、正面与反面,诸种因素在一以贯之的历史文化传统沿袭中逐渐沉淀下来。受此影响,其利弊亦为传统武术传承思想所同具,并表现为思想与历史的统一。毕竟,脱离历史的思想会被认为是抽象的、不真实的[37],正因如此也证成了传统武术传承思想的客观性。
4.1 既培植了行仁由义的德性自觉,也滋生了假借仁义的伪妄现象
宋代戡乱于唐末五代之后,如何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成为儒家道统复兴过程中的责任担当。经重新确证与推崇,作为道统之道的核心内容—仁义,在哲学根据、体系结构、义理阐释上更精致、广大、深入,成为对中华民族社会心理产生巨大而深远影响的道德信念和伦理精神。
传统武术诸门内“子孝父,弟敬兄,少顺长,而为父兄长者亦爱其子弟”(《王阳明全集》)的践行全赖于反求诸己的德性自觉。由此向外推及更广泛的人伦皆然,如心意拳言:“朋友有信,少长以礼,此义也······凡属为人道者,莫不同具此心,同具此理矣!”[38]280正因此心此理,以人为传承实践主体的传统武术才能落实于一个由亲及疏、由一至众的推恩基础之上,以使长幼内外居仁有义。以仁义为本根基础的德性自觉不仅成为维系传统武术在人与人之间传承的根本支撑,也是人人皆可为的人生成就。故此,习武者将德性自觉的培植融入并贯穿于习武过程,认为“德性之修养,宜与武功同时并进”(《薛颠武学录》)。由此,在“以德服人”与“以武慑人”的关系处理中,传统武术形成“点到即止”的行为文化、“以德服人”的价值导向,以及让对手“心服口服”的理想境界[39]。正是内在德性的不断觉醒与彰显,习武者“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四书章句集注》)的品质愈加显明,久而久之外化为德性主体自然而然的德行实践。“演艺之门,尤以仁义为重”(《形意拳谱》)的深刻悟会即突出且概括了传统武术内外一贯的德性(仁义)循守。习武者对行仁由义的践履与发展也随历史之演进融入了更多深层思考,认为习武“以仁为出发点,以义为目的地,仁爱为体,义勇为用,体用兼备······我国之民族性不强而自强矣”[40]143。
以仁义道德为核心的社会教化,以等级名分为特征的伦理秩序,在推动传统武术传承的同时也必然滋生流弊。仁义一旦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标准,便不可避免地衍生出工具价值。因此,对强仁、假仁者而言,仁义则成为达到功利性目的的手段[41]。例如,在传统武术盛行的民间熟人社会,常有一些拜师不学艺、只求辈分高的“习武者”,善于假借仁义之名笼络人心,把功夫做足在人情上、面子上,以此积累“声名”“声誉”谋取一己私欲,如“高价授拳”“高价引师”等现象至今时有发生。对此,心意拳即基于对笃志求学之士与浅躁浮华之徒的考察,对后者形成“多言必失巧,言必佞······盖此辈钻利徇私,经营若鹜,无心假及于是耳”[38]285的论断。于是,传统武术各门各派多设有“此等武艺非有仁心者,不可轻传,致慎之极矣”(《要拳随笔录》)的门规戒律,将仁义所代表的道德和秩序意涵由一种隐性文化基因外显为一种明确文化规定[42],其中即怀有一分对不仁者求财卖艺而有辱师门的隐忧。另外,习武者对仁义道德、等级名分的极端重视也导致了生命感性的枯萎,助长了矫情虚饰之风,时常一片亲善和睦之下则是虚妄不实的言行。结言之,仁义道德必须出自孝悌等心的自然发用才具有道德意义,而假仁假义必然使之流于形式主义,走向与道德情感对立的虚伪[43]。
4.2 既深化了拳种流派的统序意识,也形成了相轻互斥的排他心理
受宋明理学道统论影响,在政治、道德、文化等领域,辨其统序、明其正统、示其统纪成为人们“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重要内容和方法[44],且尤重表现在统序意识的一面,致力于凸显和表达其传承与发展的合理性和永久性,但也因此导致了排他性等流弊。
(1)传统武术诸门众派的传承与发展均贯穿着统序意识,经前人开创建立到后人续构扩充,逐步勾勒出一个历时性传承统序。例如,“大抵形意拳之授受,明确可信者:山西戴龙邦得其技于洛阳马学礼,马则得之曹继武者也。传李能然等。能然······传宋世荣、刘奇兰、郭云深。今世善此术者,盖不外此数家之传”[40]47。此即人们所共识公认的形意拳正宗正统之谓。即便后来学者师从不同支系,但均有意识地将自己依循时间先后次第连缀起来,以完成统序的接续。由此,传统武术各派门人均存在于过去(前辈)、现在(同辈)与未来(晚辈)的统序之中,不仅使历时性传承更具连续性,也增强了对“传什么”“谁来传”“怎么传”的认同与维系。所以,统序的接续即追求最大程度的共识与尊崇的思想共同体和价值共同体[45]的延续,同时体现出“内向凝聚”的文化特点。在此意义上,传统武术“传内不传外”的规定其实也意在保障传人的正宗性和传艺的正统性,是统序意识的又一面向。回观历史,能够真正恒定于各门各派传承统序中的正是那些对传统武术饱含亲切之情、虔诚之感、谦敬之意的习武者,其对本门技艺所怀有的自信与自觉,对门内同仁所抱持的温情与敬意,使之成为传统武术传承与发展中相对稳定的恒常。
(2)统序意识具有“外向排斥”的文化特点。一些习武者因对本门本派的虔诚与遵从,而对其他门派多持片面之见或贬抑之义。例如:黄百家将少林贬为技劣于内家者,认为内家拳“得其一二者,已足胜少林”(《内家拳法》);吴殳以峨眉枪法为宗,直言程冲斗枪法论说为“邪说遍于海内”(《手臂录》)。由古而今因偏于一技、以某为宗而滋生的相互排斥、诋毁、斗争的历史事件层出不穷,因假托师祖、厘清师承、护持师门而引起的一场场“笔墨官司”不一而足。2004年前后,“太极拳名誉侵权第一案”即撰写、发表关于“和式太极拳师承关系”的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被侵权方不仅受到地方相关门派的声讨与排挤,也被无辜冠以欺师灭祖、投降陈式的骂名。此外,统序意识所表征的排他性亦体现在传统武术门派内部,其成员虽居于相同的“统”,却不乏因一己之意逆众人之志而被排除在外者。抑或将统序当作门内党同伐异、谋求门户之私的工具。综此两者而言,即合此“道”者列于此统序之中,反之则被排斥于外。由是可见,统序意识已渗入传统武术文化的深层结构,左右着传统武术的传承发展。
4.3 既强化了体认自得的工夫方法,也催生了自以为是的偏蔽己见
宋明理学家基于不同工夫方法继承儒家道统,其治学进路虽异但无不讲求切身体认与内省自得,并视之为最能实现其境界的切实方法和妥当方式。正因如此,理学家才能基于传世文本阐发义理之学,从不同维度进入经典的意义世界。体认自得的工夫方法伴随儒家道统的复兴与光大渗透到传统文化各个领域。
在传统武术传承的历史与当下之间,体认自得的工夫方法为习武者与先贤对话、与传统互演构架起可以逾越时间与空间的种种关联,并以此深化本体认知。例如,传统武术对于“太极如摸鱼,八卦如推磨,形意如捉虾”的理论与实践总结均需学者依据各拳种的不同练用特性进行身心体认。在很大程度上,将“摸鱼”“推磨”“捉虾”所内蕴的招式、技法、劲力等拳术之“理”得之于心更为关键,其是指导外在形体的主脑。显然,“得”之关键不在言语的辨问与承传,而在于心有感发、闻言悟理,在于与武术先贤的默相契合、不待言喻。这种契合是对其根本的、内在的精神的领悟,就知性的方面而言,要离去文字直取精神[46]。诚如李仲轩所言:“由外在形体求内在精神,是刻舟求剑,由内在精神通达外在形体,是一步登天。”[47]225另外,传统武术素有“一层功夫一层理”之说,师父所授终有言语难尽其意之处,徒弟唯有苦恒体履练至一定层次,师徒之间才能在“功”和“理”上形成“意之所在,不言而会,论之所及,不约而同”(《传习录》)的默契。此亦同门同派在体认自得成果上互为认同的一种表现。
诚然,传统武术体认自得的工夫方法也催生了自以为是的偏蔽己见。传统武术习练者普遍具有较强的尚古思维,无疑会强化其中一些人的盲目尚古心理,使之对所谓原传技法、古传心法,甚至师父、师祖形成一种不问是非、不探究竟的近乎宗教意义上的笃信[48]。他们对于上辈所传授的种种秘奥时常“牵制于文义而不体认于身心,是以往往失之支离,而卒无所得”(《王阳明全集》),却自以为参透精义并再授之于徒。事实却如心学家李贽所言,“父师沿袭而诵之,小子朦胧而听之。万口一词,不可破也,千年一律,不自知也”(《题孔子像于芝佛院》),在根本上缺乏心领神会、笃实践履的过程,导致失于体认却依旧以之为然的偏狭昏聩。另外,一些传统武术习练者出于尚古心理、复古诉求而泥古不化,即便欲探究技理真义或满腔创新意愿,却因传承不足而囿于自知,本来之义终究难明。诚然,确不乏习武者能够基于前说自悟自得,不仅精进技理甚至开宗立派、光大己学。在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即是姬际可,能够“偶得一书,久久悟出枪法、拳、棍”(《倚山武论》),但这毕竟属于极少数。对于芸芸习武者而言,更多处于“苟不会意,虽工夫尽用,而其妙处未传”(《精微秘诀》)的境地,在自我的无尽遐想中形成偏颇之见。
4.4 既承继了志道精技的文化传统,也养成了离技论道的空谈陋习
宋明理学道统论关于“道”的训诂诠释非能尽论,但整体形成了以理论道、以心论道、以气论道的主要范畴,构建起广大精致的“道”哲学体系,凸显了中国知识分子志道精思的文化传统。可以说,以形而上的道为核心概念,通过形而下的器以载之,所展开的文化体系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理性思维[49]。在此关照下,中国传统技艺无不以求道、悟道、证道为根本。
传统武术传承讲求“道勿滥传”(《拳经拳法备要》),已然逾越“技”的层面予以深刻认识,蕴含着对性与天道等相关问题的追问。这与儒家道统复倡,重新被确立为中国文化之主流关联紧密。如宋明理学家认为“人道即天道”,主张“人心即天理”。正因如此,传统武术拳谱中才会出现“拳道即天道,天道即人道”“人心即天理,天理即人心”的论说,不仅为形而下之“技”赋予形而上之“道”的终极价值追求,也意在言明行拳之道在于以拳化人,即于“练拳炼人,拳炼一生”中证成天道(理)的客观性。显然,“道”在拳技理法的研磨、证悟、体认历程中具有终极性、超越性、神圣性的核心价值和统摄地位。如形意拳将拳的技理精进与人的性情化育相关联,以达致“中和之道”为究竟,认为“起钻落翻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形意拳之大本也;和也者,形意拳之达道也”(《形意拳学》),而“若见道不明,控御无术,则喜怒不节,忧思兼并,以致五内气郁不平······若顺其理,明其用,发而皆中节,所谓‘道履中和’,诚益于人者也”[38]326-327。如此,就整个习武过程而言,精于技与志于道互为工夫,外在锤炼与内在磨砺须臾不离,最终指向即人的完成。诚如形意拳大家李仲轩所言:“余所以练拳一生,总以道服人也。”[47]57
在传统武术传承过程中,尽管历代大家把拳之“道”说得活灵活现,但在经验世界,人们目所视、耳所听、体所触者多是“器”而非“道”[50],且真正能会悟此“道”、讲明此“道”者毕竟是少数。事实上,脱离技术故作高深地标榜看似玄奥实则迂腐的拳理的人或事尤为普遍。不少具有一定学练年限但缺乏精熟拳技的习武者在谈及拳理时不乏“太极阴阳”“五行生克”之论,而问及所以然则不能基于具身实践进行技理阐析,仅是将其作为高人一等、胜人一筹的“空头资本”。关于此,民国时即有先进人士指出:“那些违反武术真谛,而自命为学拳练技的人,不是说‘长生不死羽化登仙’,便是说‘太极阴阳五行生克’······这一类玄之又玄的话,便支配了整个的武术界。”[40]93-95显然,“非器则道无所寓”(《日知录》),武术之“技”与“道”永远存在无法分割的依存关系,尤其武术之“道”的原理和价值正来自习武者的日用常行,其传承之所以生生不息,也正是因为习武者的日常生活世界—“日用常行”为之创造的生存和延续空间。所以,武术家所做出的关于“道”的论述,以及最终“达道”的体悟,无不基于对技艺存在的具体性、现实性、历史性的最高之把握。倘若技道悬隔、离技论道,自然无法避免疏离经验世界和人的现实生活的倾向。
5. 结束语
宋明理学道统论的提出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对中华民族文化生命的接续与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将传统武术传承思想研究纳入道统论视域展开,并非笼统浮泛的是非价值判断,而是在其对“道统”具有继承性、内在性、共通性的历史文化事实中抽绎思想内容、把握思想特质、剖释思想要义,在继承有益思想遗产的同时,亦能客观认识诸如排他性、片面性、狭隘性等流弊与局限,进而在审思当下传统武术传承乱象时,能够从导致这些流弊与局限的思想根源处出发,在历史与现实、现象与本质、个案与普遍、局部与整体等的不同张力结构中予以多维分析探讨。此外,宋明理学道统论的理论内涵尤为丰硕,在社会心理、文化秩序、精神生活等方面亦表现出独到的洞察力和解释力,将其进一步引入传统武术传承中进行深入探讨,可形成更为宽广的论域和新的学术生长点。
作者贡献声明:刘韬光:搜集资料,设计论文框架,撰写、修改论文;作者贡献声明:郭玉成:提出选题,调整论文框架,修改、完善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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