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ltural Comparison between Chinese and Western Sports Competition-Based on the Chinese Ritual Archery and Ancient Olympic G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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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射礼赛会和奥林匹克赛会为代表的中西体育赛会,均是各自文明中重要的社会活动。对其比较发现:中西体育赛会均有社会秩序教化意义,开展场所均是学校的雏形;参赛人员均有道德层面的要求,体现社会秩序教化和个人德性教化的价值。认为:在古中国射礼赛会的"君子之争"中,强调"反求诸己",创造出内省式"以德引争"的文化价值;古希腊文化侧重自由人的平等有序,突出"自我超越",创造出外扬式"以争竞荣"的文化价值;两者具有互补的当代意义和文化价值。Abstract: As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Chinese and western sports competitions, the Ritual Archery and Olympic Games are important social activities in their cultures, respectively. The comparison between the two shows that both are characteristic of social order education significance, their competition venues being the prototype of schools and a high moral level requirement for the participants. And it reflects the value of social order education and personal moral education. On the other hand, however, in the competition of "gentleman archery battle", Chinese Ritual Archery emphasizes "self-examination", creates a cultural value of "compete for moral"; while ancient Greek culture highlights equality and order among freemen, so it creates the "self-transcendence" and the cultural value of "compete for honor". The two different competitions between China and the West have a complementary contemporary sense and cultural 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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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sports competition /
- Ritual Archery /
- Olympics /
- compete for moral /
- compete for honor /
- sport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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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西体育文化进行比较有助于加深对体育文化的理解,但因体育概念本身的争议,当前研究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
(1) 有些比较研究在选择研究对象时,已经预设了结果。将竞争性身体活动和养生性身体活动进行比较,得出中西体育文化的异质性结论,认为:“古代中西体育文化在表现形式上,存在着“养生”与“竞技”的差异”[1]。不管结论准确与否,其论证的逻辑不成立,因为选择的对象本身是异质性的。因而,笔者选择体育赛会这一同质性的研究对象,探究2种体育文化现象的“同”和“异”。中西方均有体育赛会,而且规模和影响力在当时都极为盛大,其代表分别是古中国的射礼赛会和古希腊的奥林匹克赛会。本文主要围绕两大体育赛会的构成条件、组织程序和宗旨理念展开比较。
(2) 很多比较研究只看到形式上或文化选择上的差异性,却忽视了背后的共性。例如:体育文化精神视角方面的比较研究只分析中西体育的差异性[2];身体哲学视角方面的比较研究只分析中西方体育思想的差异[3];中西传统体育文化方面的比较研究也只有差异或不同[4]。只研究“异”,无可厚非,但如果比较研究只有“异”而没有“同”,就难以挖掘更深层的内涵和价值。中西体育在表现形式上的“异”是显而易见的,但其背后的“同”更加值得深思。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始终面临一个终极命题——如何更好地生活在一起,即社会秩序的构建。在面临这一哲学问题时,中西方做出了不同的文化选择。中西体育赛会作为大型的社会集体活动,均参与了各自社会秩序的构建。两者的“同”,同在相同的问题背景;两者的“异”,异在不同的解决方式。因而,笔者在进行比较时,以共同的秩序教化和不同的德性选择为背景展开。
无论古今中西,作为一种集体性的大型社会活动,体育赛会的影响举足轻重。尤其是在古代,体育赛会是极为有效的社会教化手段。不同文化所推崇的社会理念和道德观念都会渗透到体育赛会中。因而,对中西体育赛会进行比较,不仅可以理解为2种文明对待竞争的不同态度,还可以在2种文明面临共同秩序问题所做的选择中,加深对体育赛会中德性追求的认识。不管是在古希腊还是古中国,体育赛会都是人们宗教信仰的归属方式和文化精神的集中体现。古代赛会真正成为一项全体公民都能够参加的、普遍性的活动,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5]。尽管中西体育赛会选择了不同的形式,但在社会秩序教化和个人德性教化方面,其终极关怀是高度一致的。这种普适性价值仍有极强的当代意义,需要理解与传承。
1. 中西体育赛会构成条件的比较
1.1 赛会兴衰时期:“轴心时代”的历史际遇
公元前1世纪前后,人类文明在几个不同的地区开始萌发。雅斯贝尔斯将公元前800年—公元前200年的时期称为“轴心时代”[6]。在这段时期内,人类至今赖以自我意识的几大文化模式大致确立,古希腊的柏拉图、中国的孔子、以色列的犹太教先知、印度的释迦牟尼等伟大的精神导师同时出现,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传统,至今影响着人类文明。在这一历史时期,2种体育赛会在中西文明中各自萌发。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的西周,射礼赛会上可至君王,下可遍及乡社民间,可谓盛极一时。公元前776年,古希腊奥林匹克竞技会开始进入史册,并成为人们唯一有机会获得与神媲美的至高荣耀。巧合的是,2种赛会衰落的时期也很相近,都是在公元前200年—公元200年。
2种赛会的历史际遇在“终极关怀的觉醒”中开始,在文化转型中没落。面对“如何才能更好地生活在一起”这一永恒的社会命题,体育赛会成为中西文明的共同选择。由于构建社会和谐有序时的路径选择不同,2种体育赛会被赋予了截然不同的形式与风格。中国古代的射礼赛会为当时的思想家所推崇,其将“以德引争”的哲学内涵融入了社会和谐有序的理论重构之中,最终以“射以观德”的文化遗产塑造着中国人对“争”的内在认知。古希腊的奥林匹克赛会亦被当时的哲学家所关注,其“以争竞荣”的文化特色体现了社会平等有序的价值理念,最终以“追求卓越”的文化遗产左右着西方人对“竞”的深层理解。
1.2 竞赛时间规模:社会教化的集体盛宴
当今体育赛会间隔时间多为1年,大型赛会间隔4年,如奥运会、足球世界杯赛等。这种方式既能满足人们对赛事的渴望,又足以调动大家对下次赛事的期待。古代赛会举办时间的间隔与今天极为相像,但不是出于大众心理或经济原因的考虑。古中国射礼赛会举办的时间间隔无明确记载,但大射礼(由君王主办的射礼赛会)和乡射礼通常每年举办1次。古希腊赛会自公元776年开始,明确记载每4年举办1次。这种间隔方式与太阳和月亮的运行有关[7]。从2种赛会举办的周期看,它们都与自然周期的更替有关。这与古代社会的生产制度、宗教祈福有着紧密联系。定期举行的重大集体活动可以建立社会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从2种赛会的规模来看,可谓举全国之力。据甲骨卜辞记载,商代的射礼大约持续20 d左右[8]52。古希腊奥林匹克竞技会的全部赛程需要5 d。从当时的生产力条件和社会规模来看,两大古代赛会的参与度和受关注度甚至高过今天的体育赛会。在中国的先秦时期,射礼赛会有4种形式,分别在不同的场合进行比赛。上至王公贵族,下至社会精英,均可参加与其身份相应的竞赛。古希腊也有四大赛会,所有的自由民均可参赛。当时的体育场可容纳万人,几乎所有的公民均可观赛。2种赛会分别是各自社会重要的集体性活动。通过当时社会公民普遍关注的大型集会,人们不仅可以感受体育,还可以将整个社会观念内化到每个社会公民的内心,实现社会教化的功用。通过这种集体盛宴,中国人体悟等级有序的和谐,希腊人则感受平等有序的自由。
1.3 赛会举办地点:同为学校的育人之所
体育作为一种教育方式而被世界所公认,其经典案例可追溯至两大赛会的举办之地。射礼赛会有专门的场所,如辟雍、射宫等,是一种四周临水泽的建筑物。当时,贵族都是在这里开展最早的学校教育。古希腊竞技场也是人们社会集会的重要场所,例如:在斯巴达,城邦统一组织体育训练;在雅典,这种学堂是一种高等学堂[8]。苏格拉底等哲学家都是在竞技场中接受哲学启蒙教育的。
在看似历史巧合的背后,往往有其内在的规律可循。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大型的公共场所往往兼具多种社会功能:开展射箭教习的场所,除了有其他教育作用外,往往与宗庙相连;古希腊竞技场除了可以教化民众之外,同样也离不开神庙的庇佑。最早开展的体育竞赛离不开祭祀、宗教的支撑。神圣的力量赋予体育活动严肃性,使其得以从游戏娱乐中分离出来。随着人类理性的启蒙,教育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推动力,大型社会活动自然成为教育阵地。因而,中国的大学发端于射宫等地,而古希腊的教育首现于竞技场上。中国思想家孔子曾有“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9]的名句;西方哲学家柏拉图也有“用体育锻炼身体,用音乐陶冶心灵”[10]的箴言。体育赛会作为当时大规模的社会活动,与教育的结合并非偶然。一位希腊年轻人去体育馆并不仅仅是为了接受严酷的训练,也是为了满足其社交快感。这种教育功能不仅包括体育教育,还包括文化和道德教育[11]。中西方开展体育竞赛的地点均为学校的雏形,并赋予体育竞赛以教化意义。
1.4 赛会参与人员:德行兼备的贵族要求
由于社会生产力所限,古代社会文化活动多发生在有闲阶级中。中西方参与体育赛会的人员均为贵族出身。从春秋时期记载射礼的资料看,举办和参加射礼的最高身份是王公(如楚昭王、鲁隐公),其次是孔子,再次是卿大夫(如范献子是晋国大臣,养由基是楚国大夫)[12]。从总体上讲,参赛人员未超出贵族的范畴。所谓“礼不下庶人”,平民很少有机会参与这种赛会。古希腊对参赛人员只有3条要求:男性、希腊血统、自由人[13]。这3条同时也是古希腊贵族的标准。
古代参与体育竞赛的贵族不仅需要出身高贵,更需要有德行。这一点中西方再次不谋而合。《礼记·射义》记载: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14]。孔子提出:打败仗的将军、亡国的大夫和不求上进的人不能进入观看,这样只有一半的人能够进入;要求能够坚持按照礼仪标准做事的人才能留下,又走掉一半;最后要求好学从礼、至死不变的人才能留下。这段话除了反映当时“礼崩乐坏”的社会失范外,还展现了儒家思想对参射人员的德行要求。古希腊同样对参赛者提出了德行方面的高要求:运动员必须被证明是自由人、未被剥夺公民权、无渎神行为,并事先进行了10个月的集训[15]。所有的运动员、亲属与教练员,都必须对公猪的内脏发誓,不会在奥林匹克竞赛中有任何作弊行为[16]。作为古代社会集体活动的体育赛会,被赋予了高尚的道德关怀,用以进行社会教育,这使得体育竞赛不仅仅是身体的较量,更是德性修养的锻炼。反观今日之体育赛场,我们更应知晓:中西体育赛会自诞生之日便已肩负起德性的追求。
2. 中西体育赛会的组织程序比较
2.1 竞赛裁判设置:规则意识的社会教化
体育竞赛与一般游戏的区别之一在于:是否有独立的第三方作为裁判员。裁判员是保证竞赛开展的重要环节。设置了裁判员,就意味着该活动是追求公平公正的,其给予整个社会的信号是积极的。在裁判员角色的设置上,中西方有异曲同工之妙。据史书记载,中国的裁判员队伍设置得较为系统全面,有主、副裁判员,还有助理裁判员,裁判员的人数不少于7人[12]。古希腊赛会则是逐步完善其裁判系统的,从最初的1名裁判员,逐渐增加到9名裁判员,并实现了职责的分工。公元前348年,最终将裁判员人数确定为10名,不再增减[17]。
中西方2000年前的裁判员队伍,不逊当今,而且兼具丰富的内涵。中国古代的主裁判称为“司射”。在比赛开始前会进行“诱射”,相当于做示范,起到教化参射者的作用。古希腊的裁判员则兼有现代奥委会委员、裁判员和仲裁员的职能[11]。中西方裁判员团队在保证赛事的公平性方面也都各有妙招。中国古代裁判员充分利用监督和公开的做法,每射中一矢,就有“获者”高声唱“获”,让所有的人都能够听见;同时,由另外一个人“释获者”计算成绩。整个过程在“司射”的监督下完成,以保证结果的公正。
古希腊则充分利用宗教的力量。比赛的裁判员必须是祭司或德高望重的人,他们在比赛前要向神起誓,不会出现收受贿赂、欺骗、作假等不公正的行为[18]。《荷马史诗》中有关于违反规则的惩罚,如“要把强有力的普里阿摩斯请来,让他用牲血封证誓约遵守……谁也不能毁约,践毁我们在宙斯监督下所发的誓咒”[19]。裁判员除了能够保证竞赛公平开展之外,也是对当时社会规则认可和内化的一种重要方式。中西方体育赛会通过不同的方法,保证了裁判员的公正执法,使得整个社会的规则意识得以强化。
2.2 赛会仪式流程:集体活动的神圣教化
中国射礼赛会和古希腊奥林匹克赛会均有开幕、闭幕的仪式流程,可谓程序完备。中国古代射礼赛会开始前往往要举行祭祀活动,而且礼仪色彩浓厚。赛前主办方要邀请对方,有三揖三让之礼。正式开始前,还有运动员入场、主裁判员(司射)入场等环节[20]。古希腊赛会的第一天早上向宙斯宣誓,然后有传令赛、吹号赛、少年赛,下午是哲学家等宣读作品、发表演说等[21]。祭祀和宗教的力量保证了整个赛事的神圣性,在神圣的力量面前,人们保持了一种精神上的肃穆和崇敬。正赛之后都有颁奖和庆祝仪式:古中国是负者饮罚酒等;古希腊赛会的第5天向运动员授奖,还有庆祝活动。2种赛会的结束都是整个社会的集体狂欢。
2种赛会流程都有极强的祭祀和宗教色彩。中国的射礼赛会凸显礼的特点,所有礼的细节都有宗教意味;古希腊赛会流程则体现出对神的崇敬,庄严的宣誓带有极强的宗教力量。“第1天与最后1天只举行伟大的宗教典礼与祭典”[16]。宗教祭祀保证了赛会的严肃性。在带有宗教色彩的集体活动中,人们不仅感受到体育运动带来的欢愉,更有整个社会价值观的内在渗透。更为有趣和巧合的是,2种赛会均与音乐有关联。射礼赛会的第三番射时,需要配合音乐射中才能算数;古希腊奥林匹克赛会进行时也有音乐、戏剧的比赛。“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乐,所以修内也”[14]。音乐教育作用于人的内心,为古人所重。体育与音乐同时出现在赛会中,更加突出了赛会的社会教化价值。从2种体育赛会仪式的流程中均可看到神圣教化的意味,体育赛会、宗教与音乐的结合实现了极佳的社会教化效果。
2.3 竞赛基本规则:社会秩序的道德内化
竞赛规则是保证竞赛属性的基本要素,中西方均有完备的规则保障。中国射礼竞赛的规则具有突出细致和礼仪的特点。主宾双方两两比射,每轮4支箭,进行3轮比赛,称为“三番四矢”。如射中,先由“获者”高声唱“获”,然后由“释获者”坐下释筭,每射中一矢即放一枝筭筹在地以计数[22]。规则设置具体明确,既公开透明,又便于操作。人们在遵守规则的同时,也是一种规则意识的培养。另外,礼仪是被写入规则的,入场的礼仪、结束的礼仪等环节不可或缺。这也是将社会规则融于体育竞赛的教化过程。“故事之尽礼乐,而可数为,以立德行者,莫若射”[14]。通过将社会最高的秩序原则——“礼”融于体育赛会的“射”之中,人们在竞赛中反复修炼自身的德性修为,将整个社会的秩序原则内化为个人的德性品质。
古希腊奥林匹克赛会的规则突出公开和宗教的特点。跑步和摔跤等比赛在竞技场内进行,所有观众和裁判员都在场边观看。竞赛结果不仅公开,而且均通过物理尺度衡量。冠军获胜的标准是明显而又客观的:谁第一个冲过终点线,谁把标枪投得最远,谁把对手摔倒在地,谁就是胜者[23]。既有物理尺度的标准,又有公开透明的竞赛结果,可以得到所有公民的认可。如此一致的社会认可度,有助于每个社会公民接受城邦的秩序规则。除此之外,古希腊的裁判员是非常公正的,他们必须在主神宙斯的面前宣誓。宙斯是一切国家秩序的保护神[24]。通过敬畏之心,竞赛规则被深深植入每个人心中。在古希腊,“神”往往是社会秩序的化身。通过神圣的力量和敬畏之心,竞赛规则被内化为每个人要遵守的社会秩序。
中西体育赛会都非常注重对竞赛规则的遵守。这一点还表现在以“道德”作为选拔裁判员的重要指标上。古中国的裁判员——“司射”至少由乡大夫担任,古希腊的裁判员则是由祭司或德高望重之人担任。裁判员是竞赛公平原则的化身,中西方都将道德的光环赋予了裁判员。人的德行成为竞赛规则得以实施的保障之一,这将人的道德修养推上了很高的位置,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不管是通过神圣的力量还是德性的追求保证竞赛规则的公平实施,人们在遵守规则的过程中,规则意识和社会秩序意识都得到了强化。只有社会秩序的高度道德内化,才可能创造出古希腊的“神圣休战”和古中国的“君子之争”。古代中西体育赛会的伟大创举,需要当今体育赛会加以传承。
2.4 赛会奖惩方式:德性选择的殊途同归
在中西体育赛会的2种奖惩方式中,均体现出体育赛会的非实用性意义。古代中西体育赛会均有物质性奖励的记载。如:西周早期射礼的十钣红铜奖励和《荷马史诗》中葬礼竞技会的奖品。同时,2种赛会均采用的是非物质性的奖励,这也是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标志之一。其意义在于:人们之间的对抗和竞争,不再是生死存亡的利益之争,最后的结果也与实用价值无关。中国是饮罚酒,古希腊是戴橄榄枝环。非物质性的奖惩方式,将体育赛会的终极价值定位到了精神领域,德性和荣耀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
射礼赛会的奖励具有很强的礼仪特点,而且仍然极为细致:胜者皆袒左臂,手持上弦之弓。不胜者则穿好衣服,两手持解弦之弓。裁判员命双方上场,胜者先上堂,不胜者再上堂,站着干杯[22]。古希腊的奖励环节也很隆重:授奖台设在宙斯像前,橄榄冠放在一个青铜三足鼎上。授奖时,传令官在众人面前宣布优胜者的名字、父名及其所在城邦。优胜者们头戴毛织饰带,右手持棕榈枝,来到“希腊裁判员”面前接受胜利的冠冕[11]。
2种奖惩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中国的射礼赛会上,获胜者没有任何奖励,站在一边看负者饮酒。古希腊赛会则强调一定要用野生的橄榄枝制作桂冠,意在没有实用价值。2种不同的文化选择背后是一种共同的文化价值认知——超功利性的精神追求。正是精神层面的追求,将人们的“争”从实物、利益导向于荣耀和道德,将人们你死我活的争斗,转化为精神的修炼和提升。这是人类通过体育赛会创造出来的重要文化价值,它将我们与动物的本能追求区别开来,从而将人类导向于文明和德性。这种德性在中国表现为发而不中,“反求诸己”[25];在古希腊表现为“自我超越”,与神比肩。
3. 中西体育赛会宗旨理念的比较
3.1 竞赛项目选择:反求诸己与自我超越
古代中西体育竞赛项目不多,但跑步和射箭均有出现。在最终盛行的体育赛会中,中西方做出了不同的选择。不同项目兴盛的背后反映的社会理念,值得玩味。中国古代射礼赛会盛行,而跑步争奖的活动偶有出现,其根源与中国古代身体活动导向于内省式的道德修炼一致。古希腊以跑步竞赛为古奥运的主项,而射箭竞赛则仅在葬礼竞技会中出现过,其根源与古希腊文化崇尚外扬式的精神追求相关。
在中国西周早期的令鼎铭文中出现过跑步比赛活动记载:周王在一次籍田礼返回时亲自驾车,并要求令与奋二人在马车前跑步,看谁能够先到达溓宫,先到者可获得奖赏[8]132。从现有的历史资料看,这种跑步比赛是偶发的,并非固定的正式竞赛。这种偶发的比赛并未发展成为正式的社会活动,其与中国当时的文化土壤有关。中国古代“跑”的概念被“走”所涵盖。《说文解字》将“走”解释为:趋也[26]。先秦礼乐文化则要求“走而不趋”。“走跑”需在“礼”的要求下进行,而且要符合“德”的规定。射箭运动更符合礼仪道德的要求。射者首先要正己,然后再考虑是否射中。参加射箭竞赛时,如果自己没有射中,也不会从对手身上找原因,更多的是反思自我。射箭作为静力性运动,其特点是要求射者不断地自我调整到适度的状态,不能“质胜文”,也不能“文胜质”,“文质彬彬,然后君子”[27]。射箭竞赛以自我内视和自我反思的特点成为君子六艺之一。因其“反求诸己”,也成为孔子所推崇的“君子之争”。
古希腊《荷马史诗》中也有射箭竞赛的记载,但射箭竞赛在古希腊并未盛行[19],《荷马史诗》中射箭竞赛的篇幅较之其他项目也少得多。即使那些善射的英雄,多数也是采用其他方式参与竞赛。赛跑才是古希腊人钟爱的项目,赛跑项目的设置使得人依靠自身的能力进行相互比较成为可能,古希腊体育竞赛项目都是根据这一原则展开的。大家在同样的条件下,看谁能够跑得最快、投得最远、跳得最高。如果能够通过自身的身体能力战胜所有人,那他就成为古希腊人心目中的“英雄”,意味着像神一样完美。每个运动员都会最大限度地发挥身体潜能,不断地追求“自我超越”。只有连续获得奥运冠军的人,才有资格像神一样被雕塑。跑步竞赛这类项目更符合古希腊外扬式追求卓越的精神导向。
古希腊赛会中的项目大都是力量的竞争,虽然也有非竞力项目,但未能进入奥林匹克大家庭。中国与之相反,角抵和走跑等竞力项目未能进入社会上层,反而是射箭这种静力性的项目得以盛行。2种竞赛项目的相同点在于:均发展为精神导向型的身体活动。不同点在于:导向形式分别为“反求诸己”的“君子”和“自我超越”的“英雄”。
3.2 竞赛设计理念:等级有序与自由平等
中西体育赛会的设计理念虽有一致性,但也反映了各自文化的不同。二者在竞赛场地设计理念的公平性方面,基本一致。射礼场地的距离是由相同的步数确定的,双方各自站在一条白石(称为“物”)上比射。赛跑场地有同一条起跑线和平行的终点线,而且在每一条跑道之间用白色的石条分开。作为竞赛的基本保障,公平竞争在2种竞赛文化中都有所体现。不同之处在于,古希腊的竞赛设计理念追求的是绝对平等,而古中国则是相对平等原则。
在器具方面,“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规,诸侯合七而成规,大夫合五而成规,士合三而成规”[28];在距离方面,“天子射百二十步,诸侯九十步,大夫七十步,士五十步”;在所射目标图案方面,天子射熊,诸侯射麋,大夫射虎豹,士射鹿猪;在所行的射仪方面和射时所配音乐方面均不相同。可谓处处体现出“明尊者所服远也,卑者所服近也”[29]的原则。社会身份不同的人需要有不同的志向和道德要求。射礼竞赛追求的最高目标是教化民众做好各自所处社会身份的角色,承担起不同的社会职能,否则就会扰乱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这种设计理念可以称为等级有序原则。
古希腊的竞赛设计以自由平等为原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在平行的赛道之间跑步,这种绝对的平等显而易见。即便如摔跤和拳击这类无法通过物理尺度进行度量的项目,为了绝对公平,古希腊人也设置了相同尺度的评判标准,如不能掰手指、不能用牙齿咬对手等。在古希腊赛会中,无论政治职位、社会身份,参赛者均要在同一条线上起跑,均要接受裁判员的判罚。在绝对平等规则的保障下,古希腊竞赛推崇通过个人能力来获取属于自己的荣耀。这种绝对的平等与古希腊的自由人制度相配合,成为整个社会所推崇的秩序理念。
赛会作为古代社会重要的集体活动,同时也是实现社会教化的重要场所。因而,其竞赛的设计理念与当时的社会观念高度一致,尤其是在将社会秩序内化为个人能够接受的观念层面。中西方关于秩序的不同理解塑造了不同的体育竞赛形式:中国在射礼中表现了与血缘宗法制相一致的等级秩序;西方在跑步中表现了在神面前人人自由的平等秩序。在周代的政体中,解决冲突的关键在于等级有序;在古希腊城邦的政体中,解决冲突的关键在于自由平等。虽然两者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方式,但其根本目标都是使人们能够和谐地生活在一起。
3.3 竞争观念认知:以德引争与以争竞荣
竞争是人类动物性本能的延续,从争夺领地、食物、交配权而来,表现为一种对抗性的冲突。如何处理这种对抗性冲突是人类社会文明或野蛮的重要标志之一。处理不好,就会破坏人类社会的和谐。即使在当代社会,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因此,了解古代对于竞争观念的认知,对于解决当下的社会问题具有很强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中国古代对于“争”和古希腊对于竞争的理解基本一致,但也有不同。这种不同与2种社会的关注领域有关。古希腊的神话较为发达,其关注的是神的领域,即超验领域,是高于人类的生活经验之上的;而古中国通过祖先崇拜的介入,关注的是世俗的领域,即我们能够理解并生活于其中的世俗社会。神圣世界高高在上,象征一个最高的精神荣耀。古希腊人体能的竞争是达到这种精神荣耀的途径和手段,因而,他们创造的竞争观念是通过竞争实现最高的荣耀,笔者称之为“以争竞荣”。世俗世界则与人的日常生活直接相关,因此,人是核心,符合社会要求的君子是社会的核心。因而,中国人创造了“君子之争”,君子之德行修养是最高目标,所有竞争都应以修炼德性为目的,笔者称之为“以德引争”。
不管是“以德引争”还是“以争竞荣”,都是将人的社会性身体活动导向于人的精神层面。通过精神层面的提升和修炼提高人们的社会化水平,将当时的社会理念植入每个社会公民的内心,实现社会秩序的内化,保证社会的和谐有序。古希腊在神面前的竞争要求平等参与,在公平规则的规范下胜过所有人便可获得像神一样的荣耀,不会产生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和混乱,反而能凝聚整个城邦。中国射礼赛会中的“礼”要求竞争对手相互尊敬,如果失败则去反思自我,提升自我。这种“礼”成为一种道德修养,体育的竞争便成为道德修养的竞争,这种社会人的道德修养最终保证了整个社会的和谐有序。可见,实现社会和谐有序是中西体育赛会的共同理想。
体育赛会的竞争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竞争,它通过规则建立起有序竞争,这种有序竞争具有很强的社会教化意义与价值。它教会人们遵守规则,只有在规则范围内才能自由地展开竞争。体育赛会作为当时大型的社会活动,主要的社会成员可以感受到竞赛中秩序教化的意义,从而可以融入社会和谐有序的构建中。因而,古人乐此不疲。在共同社会秩序教化的需要和背景下,中西方做出了不同的德性选择——“以德引争”和“以争竞荣”,但两者的根本意义都是将体育赛会提升到人的精神层面,实现构建社会秩序的终极目标。
4. 结束语
中西体育赛会之同,在于秩序教化。两大赛会均在“轴心时代”萌发,随着人类第一次理性启蒙,被赋予了整个人类社会对秩序的终极关怀。无论是从时间、规模、场地、人员等构成条件上看,还是从裁判员、流程、规则、奖惩等组织程序上看,中西体育赛会均是各自文明实施社会教化的重要集体活动。在实施教化过程中,两者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精神导向型的竞争关系,并以此展现身体活动的德性追求。
中西体育赛会之异,在于德性选择。中西文化在德性选择上的区别反映在“君子”和“英雄”2种理想构型中:“君子”强调内在修炼,促成了“反求诸己”式射礼赛会的兴盛;“英雄”突出外在超越,形成了“自我超越”式奥林匹克的辉煌。因对秩序的理解不同,古中国赛会在理念上突出等级有序,古希腊赛会则强调自由平等。因所关注的神圣与世俗领域之不同,中国在射礼赛会中创造了内省式的“以德引争”,希腊则在奥林匹克赛会中创造了外扬式的“以争竞荣”。无论是“以德引争”,还是“以争竞荣”,当看到主场观众发出嘘声干扰对手发球时,我们需要知道,体育赛会自古以来是有社会教化意义的。不管是内省式的修德,还是外扬式的竞荣,当为克服困难、参与竞争、坚持完赛而鼓掌时,我们已经知道,体育竞赛是可以超越胜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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